懲戒法院今判蘇清俊撤職4年、趙崇智撤職2年、祖興華撤職1年。可上訴。示意圖。翻攝pexels
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掏空案服刑,卻透過特助行賄獄官,在獄中享盡特權,引發連串獄政弊案。懲戒法院今天(5/23)判前綠島監獄典獄長蘇清俊、前台中監獄副典獄長趙崇智、台北監獄科員祖興華,涉收受不當餽贈、違規幫忙傳遞訊息等,判3人均撤職,各停止任用4年、2年、1年。可上訴。
監察院2015年彈劾多名監獄人員收受不當餽贈,其中蘇清俊時任台北監獄副典獄長期間(2012年3月6日起至2014年1月16日止)受王令麟助理胡曉菁的請託,協助王令麟有關接見的辦理及假釋的提報等事宜。
監院指出,胡曉菁除按三節對蘇清俊餽贈茶葉、水果或干貝醬等禮盒外,並安排招待蘇清俊偕配偶入住市價近19萬的東森海洋溫泉酒店總統套房。
監院表示,蘇清俊與有犯罪前科且交往複雜的池男及羅男友好,池、羅2人2011年至2014年,致贈蘇清俊高檔洋酒、茶葉、水果、生鮮食品或現金紅包,總價值約59萬100元,建立長期供養關係,以便於隨時請託蘇關照特定受刑人的在監需求事項。
蘇清俊自北監調至綠島後,改由祖興華替王令麟傳遞各種訊息,自2014年8月至同年11月,違法替該監收容人王令麟傳遞訊息共10次、協助夾帶違禁品電動剃頭刀入監,並且收受收容人親友的財物餽贈,總值共計約1萬7440元。
另外,趙崇智因自2011年起,過年、中秋節固定收受池男饋贈的禮品或現金,濫用其任職台中監獄副典獄長期間的職權,受池男委託照顧服刑中的友人,並安排池男與受刑人特別接見,違反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