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院。翻攝臉書
28歲人魔梁育誌2020年10月底,開車強擄馬來西亞籍長榮大學鍾姓女大生後,將她性侵勒斃隨後棄屍在高雄山區。高雄高分院今年3月底判他死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而鍾姓女大生父母跨海求償20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及喪葬費,橋頭地院民事庭今天判梁男賠償593萬4516元,全案可上訴。
檢方查出,2020年10月28日晚間,鍾女獨行經過台鐵高架道路後失蹤,警方經由過往車輛抽絲剝繭,過濾出梁育誌涉有重嫌,警方逮到他時,還在他的車上發現裝滿女性內衣褲的袋子及被害人血跡。警方最後突破梁育誌心防,在阿蓮山區找到明顯死亡的鍾女,她的頸部纏著繩索,身上僅著內褲。
橋頭地檢署依強盜殺人、強制性交殺人、棄屍等多項罪名起訴梁男並求處死刑,被害人父母曾出庭痛陳,要求法院判梁男死刑,否則要求引渡他回馬國受審,處以絞刑。
橋頭地院認定梁男犯案手段泯滅人性,難有教化可能,判處死刑;高雄高分院也認為,梁男是預謀犯案,而且手段泯滅人性,合議庭依據2次鑑定結果,認定他屬於再犯高危險群,已沒有教化可能性,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鍾女父母另向梁育誌求償2000萬元,橋頭地院審酌後,判梁育誌賠償梁父333萬4516元,賠梁母260萬元,合計賠償593萬4516元,自2021年1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利息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至於訴訟費,法院裁定由梁男負擔3成,其餘由原告負擔。全案可上訴。
此外,鍾女父母另向台南市警局、工務局等4政府機關提出國賠593萬元,雙方近日在台南地院調解下,4單位基於關懷立場同意連帶給付60萬元的「關懷慰問金」,全案以和解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