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毆打立委高嘉瑜的男子林秉樞首次到高院出庭。廖瑞祥攝
男子林秉樞涉嫌偷拍及暴打軟禁立委高嘉瑜遭起訴,一審遭判2年10月,但逃過私行拘禁重罪,也只有傷害罪8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引發「輕判」聲浪。二審法官有備而來,不但將釐清他是否拘禁高嘉瑜,今天開庭還當庭追加《刑法》319-1條第一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全案改採不公開審理,林秉樞在庭訊時情緒數度失控,庭訊後則沉默離開。
據了解,高院今天採取不公開審理的重要原因是,合議庭檢視卷證後,認為林可能涉犯《刑法》319-1條第1項「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罪嫌,因此依《性侵害防治法》規定不公開審理,合議庭的突發舉動,將為此案加添變數。
林秉樞今天委任律師陳頂新出庭,高嘉瑜則委任律師王怡茹對戰,林秉樞開庭前後均拒絕受訪,但庭訊時他情緒激動,數次提高聲量嗆「我忘記了、我沒有拿」。不過合議庭諭知5月11日再開庭,並要求雙方不要對外發言,因此雙方陣營都不提庭訊內容。
高嘉瑜委任律師王怡茹開庭後重申,林秉樞當時把高嘉瑜拘禁在飯店裡2天,一審認定他在這段時間恐嚇、傷害及掌控高嘉瑜的手機,根據最高法院見解,林秉樞用不法方式限制他人行動自由,已構成私行拘禁罪。
此外,林秉樞上訴理由是「量刑過重」,但高嘉瑜反倒認為「量刑過輕」。王怡茹表示,本案大部分為親密關係裡的暴力行為,林秉樞利用高嘉瑜在親密關係中的情感,脅迫對方順從他的行為,而被害人可能不只高嘉瑜一個。高嘉瑜先前陳述會勇敢面對訴訟,不只是為自己,也是為那些害怕遭報復不敢提告的被害人,盼高院審酌林秉樞屢次利用人性弱點操控弱勢女性,重判林秉樞。若法院認為有必要,高嘉瑜也願意出庭。
根據檢方調查,45歲的林秉樞2021年9月趁視訊偷拍高嘉瑜9張私密照,他懷疑高嘉瑜和前男友馬文鈺仍有聯絡,竟指示女秘書到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賴清德等人的臉書粉專留言誣指高嘉瑜和有婦之夫有染、介入同學家庭等,還揚言公布錄音。
除了誹謗高嘉瑜,他甚至在同年11月11日深夜,把高嘉瑜找到長期住宿的新北市板橋區飯店,不但屢屢言語羞辱還痛毆高嘉瑜,威逼裸體下跪並強迫錄下「假自白」試圖陷害馬文鈺,限制行動並凌虐一整晚。
同月林秉樞在母親告別式上,不滿賴清德不出席,發狂當眾扯高的頭髮逼她在靈堂磕頭道歉。獲悉《鏡週刊》即將曝光暴力案,林又恫嚇高「我如果沉船了…啊妳猜會怎樣」、「不要相互毀滅、不然我們會一起死」。
檢方依《刑法》私行拘禁、恐嚇、傷害等多罪起訴林秉樞,但法院依傷害、恐嚇、妨害秘密等多罪判刑2年10月,但其中僅有傷害罪判8月恐須坐牢,其他罪名均可易科罰金,林秉樞也躲過私行拘禁重罪,折抵羈押期和可易科罰金的部分,幾乎不用再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