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翻攝苗栗地檢署官網
苗栗縣卓蘭分駐所前高姓警員,涉嫌2度將職務上機會知悉的秘密告訴詐團成員,當他發現檢警在著手偵辦車手時,還通風報信要車手撤離現場,苗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楊岳都調查後認為高姓警員涉犯《刑法》洩密、藏匿人犯等罪,依法提起公訴,同時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另外4名詐團車手,則依《刑法》加重詐欺等罪起訴。
去年底,苗栗縣警局在偵辦一件車手集團的不法犯行時,發現時任卓蘭分駐所高姓警員與詐欺集團成員過從甚密,疑似洩漏查緝資訊,因此報請苗栗地檢署指揮偵辦,苗栗地檢署隨即指揮檢察官楊岳都指揮苗栗縣警察局督察科及大湖分局成立專案小組,積極蒐證偵辦。
專案小組查出,高姓警員與以林姓男子為首的詐欺車手集團成員時有往來,還2度洩漏因職務上機會知悉的秘密告知詐團成員,甚至要求林男將車手撤離現場,嚴重妨害檢警對犯罪的追訴與打擊。
今年1月初,專案小組發動搜索約談,並於近日將全案偵結,認為高姓警員涉犯《刑法》洩密、藏匿人犯等罪,依法提起公訴,同時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至於另外4名詐團車手,則依《刑法》加重詐欺等罪起訴。
檢察官認為,高姓警員身為警務人員,明知詐欺犯罪猖獗,受害者往往傾家蕩產,政府與司法機關正全力打詐,其仍違背職責、與詐團勾連,行徑惡劣。為維護警紀與司法公信,建請法院對其犯行,量處不得易科罰金的刑度,並勿宣告緩刑,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