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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看守所過年!邱軍撞死運將遭收押禁見 檢方將追查有無酒駕

    2025-01-07 23:30 / 作者 呂志明、侯柏青
    歌手邱軍。取自邱軍臉書
    《聲林之王3》出道的男歌手邱軍,開車撞到2名排班計程車司機還肇事逃逸,造成1死1傷,事後邱軍到案向警方表示不知撞到人,但基隆地檢署查出,他在事發當天從飲酒場所離開,懷疑他酒駕肇事。檢方1/7首度傳他出庭,他竟鬼扯「撞到石頭」,檢方訊後認定,他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依《刑法》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訊後,雖然認定他沒有逃亡之虞,但是否有酒駕仍待調查釐清,由於全案有證人待傳喚,手機也需數位還原,因此裁准羈押禁見2個月,邱軍得在看守所過年。

    基隆地院1/7晚間9點召開羈押庭,法官訊後認為,邱軍在案發後雖然逃離現場,不過事後接受通知、傳喚後自行到案,目前無法認定他有逃亡可能性。不過,至於他發生車禍的原因,根據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提及,邱軍可能有酒後駕車的情形,檢方仍須還原當天的用餐狀況,因此有證人尚待傳喚釐清。

    法官也認為,邱軍的手機尚未經數位還原,現階段有可能遭到遠端刪除內容,認定目前有串滅證的可能性,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授受物件。


    法界人士指出,檢方目前初步懷疑他涉犯的罪名為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罪,而過失致死罪的刑度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至於肇事逃逸的罪責則是1年以上、7年以下;不過,如果檢方最終調查結果,確認邱軍的狀況是酒駕肇事,他將涉犯更嚴重的《刑法》185條之3之酒駕致人於死罪,屆時刑度將三級跳,不但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將進入國民參審程序。

    25歲的邱軍,2021年憑選秀節目《聲林之王3》第2名出道,後來加盟台灣索尼音樂娛樂後,去年發行的首張個人專輯《情歌手》,無論是國語主打歌〈愛不愛我〉,或搭配台劇《華麗計程車行》的〈運轉人生〉,皆曾攻佔音樂排行榜。去年〈運轉人生〉一曲,更入圍第59屆金鐘獎「戲劇原創歌曲獎」,〈運轉人生〉MV在YouTube點閱率超過3000萬次。

    去(2024)年12月27日清晨4點左右,基隆市信一路上某KTV前,李姓計程車司機當時正與另1名陳姓司機聊天,不料卻被1輛白色驕車撞上,李姓司機當時意識不清,送醫急救後後仍於1月3日宣告不治。根據目擊民眾指出,當時有人試著將肇事車輛攔下,但車輛除了男駕駛外,副駕還坐著1名女子,2人並未配合,就駕車離去。

    警方獲報後,隨即展開調查。經查發現該肇事車輛,車主為藝人邱軍父親。邱父表示事發當下為兒子開車,因此警方通知邱軍到案說明。邱軍29日到案時,稱自己是「撞到石頭」。直到1月3日李男傷重不治後,警方報請基隆地檢署偵辦。

    案發後,王浩宇曾在臉書感嘆,「邱軍這個孩子,我真的不要說,喝酒不要開車聽不懂嗎?說幾次了?」不過有網友提醒,目前尚未有證據證實邱軍酒駕,王浩宇則補充:「警察懷疑有酒駕」,且重點是每次看到他都在喝,王浩宇是真的覺得不太好。

    基隆地檢署警方於1月3日報請檢驗後,檢察官當日中午完成相驗程序並積極展開偵辦,據了解,檢察官在調閱沿路監視畫面、傳喚相關證人後,掌握邱軍當天邱軍從飲酒場所離開的重要事證。

    邱軍被基隆地檢聲請羈押。廖瑞祥攝


    檢察官1/7下午首度以被告身分傳訊邱軍到地檢署說明,據悉,邱軍應訊時不僅否認肇事逃逸,竟然還在鬼扯以為「撞到石頭」。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邱軍涉犯《刑法》第185條之4第1項後段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而逃逸罪、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及勾串證人、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19:05發稿
    10:09 更新(更新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11:13更新 (更新法院羈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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