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憲忠遭判處5年徒刑。本報繪製
發生口角衝突,竟把人家打到「眼珠掉地上」。彰化縣秀水鄉代表會主席蔣憲忠,2022年7月在一間有女陪侍KTV的小吃部,因不滿被罵三字經、丟酒瓶,於是開槍示威後,要4名友人持槍枝、鐵棍圍毆對方,並把對方左眼球打到掉地上。蔣憲忠事後更威脅小吃店刪除監視器影片,並找人頂替罪行。彰化地院今一審宣判,判處蔣憲忠5年有期徒刑,其他4人刑期為4年5月至4年6月,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此次發生於2022年7月8日晚上8點多,該晚蔣憲忠從自家,走進有女侍KTV的小吃部,本來要跟周男、潘男及徐男3人吃飯聚會。想不到他才走進包廂,就被已喝醉的周男問還有找誰來,徐男更是自稱「太陽會會長」,用三字經對蔣辱罵,更要求潘男毆打蔣,被蔣喝止後才沒動手,但周男等3人持續脫序行為,拿起酒瓶、玻璃杯往蔣的方向丟過去。
蔣憲忠離開現場後,越想越不滿,於是就急叩了4名陳姓男子,拿著鐵棍、棍棒將周男包圍在小吃店包廂,隨後蔣憲忠回家拿一把「空包彈」槍枝返回小吃店,並將包廂木門踹破。他先朝天花板擊發2槍示威後,就跟陳男下令「見人就打」、「手腳打斷」等語,對3人持續施暴5~10分鐘,3人被打到頭破血流、骨折,其中周男左眼球更是被「打到地上」,永久失明。
秀水鄉民代表會主席蔣憲忠。內政部提供
起訴時蔣憲忠曾表示「自己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只是被迫防衛。」他還原,當晚他與縣長參加完村長聯誼會後,就答應身為台商的周男邀請赴約,以盡地主之誼,未料對方酒後竟對他謾罵,他請對方冷靜缺還是發生衝突,他原只是想拿槍控制場面,並無傷人之意。
事後,擔任代表會主席的蔣憲忠用30萬跟潘男和解。不過,法官認為蔣憲忠惡性重大,不只是唆使他人行使暴力,事後竟要求其它人為他扛責,難認有悔過之意,因此予以重判。法官強調,蔣憲忠雖未實際出手打人,但他是全案衝突的起因,召集指示4名陳姓友人毆打對方,其中2名陳男更在偵查中說謊,誤導檢警辦案,難認為5被告已真心悔悟。因此判處蔣憲忠有期徒刑5年,其他4人則4年5月至4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蔣憲忠已強調自己並未動手,將提起上訴。
針對此案,民政處表示,蔣憲忠一審雖遭判5年有期徒刑,不過《地方制度法》第79條規定,因案件尚未判刑確定,未達解除其職權或職務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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