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今天請辭黨主席,但晚間交保又遭撤銷。廖瑞祥攝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案,遭到北院70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再提抗告,高等法院今天(1/1)晚間8點15分發出裁定書表示,交保裁定撤銷,發回北院更裁。其中,高院也拋出7點事證說明,另外,高院對於被告勾串提出質疑,認定交保理由「自非允當」,這也是高院第二度打臉北院交保裁定。
高等法院裁定表示,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且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認定柯文哲、沈慶京、李文宗、應曉薇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並不因被告4人、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已於偵查中為相關陳述而有區別。
另外,高院裁定認為,被告4人與同案被告、相關證人間,既不排除仍有前揭相互勾串之虞,僅憑原裁定併命其等於具保後,不得與同案被告或證人為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以外接觸之誡命,是否確能防免被告4人與同案被告、相關共犯或證人接觸而相互勾串,並使各該被告、共犯、證人之證詞不受污染,殊有疑問,遑論該除外條款之範圍並非具體,原裁定亦未說明具體之執行方法,理由難認完備,自非允當。
換言之,高院認定柯文哲、沈慶京、李文宗、應曉薇4人,很有可能透過秘密方式串供,而且柯文哲與共犯、證人接觸,雖然有除外條款,但規定範圍不具體,因此還是有可能藉「實質影響力」讓已有的證詞受到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