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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老闆4度酒駕撞癱婦人還肇逃!宣稱要賠錢「不想被關」法官駁回了

    2024-12-15 15:54 / 作者 陳泓儒
    大老闆遭判刑後,跟法官說想罰錢「不想被關」遭駁回。示意圖。本報繪製
    不是有錢就能解決所有事情!彰化一名經營棧板公司的徐姓老闆,將一名女騎士撞到癱瘓後逃逸,警方一查才發現,他竟是第4度酒駕。一審遭判刑2年5個月後,徐男提出上訴,希望賠償婦人每月2萬5千元換取免囚,被法官認為「特別實質惡性之人」,駁回上訴。

    判決指出,徐男在2013年10月第1次酒駕被抓,檢察官給予緩起訴,並繳納處分金5萬元;2017年3月徐男第二次被抓酒駕,此次遭判刑3年,易科罰金約9萬元,然而他還是繼續酒駕,2018年4月又被抓,這次徐男被判刑5月,並入獄服刑,後來出獄後也被吊銷駕照。想不到去年6月27日中午又偷開車酒駕,撞上一名女騎士並逃逸。雖然徐男在1小時後自行投案,但酒測值高達0.38,明顯違規,黃女因事故癱瘓,目前仍臥床且無法自理生活、無工作能力。

    案件審理時,徐男為了不坐牢,表明願賠償被害人270萬元,目前已支付120萬元,剩餘150萬元將分期5年償還,每月支付2萬5千元。受害女騎士後也幫徐男求情,希望法官能輕判他,讓他盡快回歸社會,對社會有貢獻。不過,法官認為徐男公司每月營業額200萬元、月淨利20萬元,分期後每月僅花2.5萬元,要5年才賠完,相較於女騎士臥床之痛,徐男並無積極彌補,考量徐男有前科,最後依酒駕致重傷害罪判刑2年、肇事逃逸罪判8月,共執行2年5個月有期徒刑。

    徐男對判決不服,提出上訴。他向法官表示,他是家中經濟支柱,且還有老婆、小孩要扶養,若他真的入監服刑,除了無法照顧家人,恐怕也不能照先前約定,每月支付被害人2萬5千元,因此請求法官減輕其刑。不過,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徐男在10年內屢犯酒駕還無照上路還肇事逃逸,屬「特別實質惡性之人」,無減刑理由,最終維持原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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