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翻攝pexels。
土地整合業者勾結警察、律師、書記官、里長及戶政人員等專業人士,透過偽造代筆遺囑的方式盜領獨居老人遺產,得手1.4億元,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律師蔡鴻燊等44人,由於蔡鴻燊曾執行公證人業務,引起廣泛討論。對此,公證人公會全聯會表示痛心並發表3點聲明,強調蔡鴻燊雖是司法院遴任為「得辦認證的律師兼公證人」,但並非在司法院登記有案的全職「民間公證人」,也非三公會會員,且「律師兼辦認證制度」易遭致誤解,期盼修正。
公證人公會全聯會表示,蔡律師前經司法院遴任為得辦認證的律師兼公證人,對此人以公證人身份行使職務引發之社會亂象,本會深感痛心。
公證人公會全聯會3點聲明一、查蔡律師於上述事件的角色僅是「兼辦文書認證」的律師,並非司法院登記有案的全職民間公證人。
在台灣現行法規制度之下,蔡律師這一類兼辦文書認證業務的律師,僅在辦理認證案件時得「暫時性」的以「兼辦認證」業務的身份自居公證人。
此類兼辦文書認證之公證人並未加入公證人公會,亦無需參加責任保險,不受公會或全國聯合會的監督,其遴任、執業、監督與管理與正規全職民間公證人並不相同,部分報導逕自以「民間公證人」稱呼僅「兼辦文書認證」的律師,並不妥當。二、蔡鴻燊律師其本業並非民間公證人亦非本會轄下三公會之會員,而是律師身分。
本會所屬各公會會員轄下均為全職民間公證人,全職的民間公證人受法院及司法院監督,克盡職守。本會向來秉持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及促進參與公益為宗旨。
本會認為如蔡律師這樣的「兼辦認證律師」,如果頂著公證人的名號執行認證業務,因不受律師公會的監督,律師公會無法審查他實際在做什麼;也因為他不是公證人公會的會員,公證人公會或者全國聯合會也沒有辦法知道他在做什麼,等同是沒有職業自律監督的狀態。不管在案件辦理的專業程度,在守密義務或者是應有的操守、專業程度上,可能都會跟真正的全職公證人有所落差。
再者,「律師兼辦認證」的制度容易造成民眾誤解,以為他們就是像我們所屬會員一樣的全職公證人。倘民眾因誤解而不敢使用公證制度或誤解了公證制度,導致契約或公私文書證明方式遁入非正規管道,徒增紛爭,恐非民眾之福。三、民眾如有辦理公證認證案件需求,請直接洽詢全職的民間公證人。
全職的民間公證人不管在選任、受訓或者是監管,都有嚴格的程序。我們還必須加入責任保險,受有各種的自律或他律監督。本會懇切希望不適宜的律師遴任為「兼職公證人」的情況能夠修正,也希望民眾不致於對公證制度或者民間公證人產生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