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海軍陸戰隊資料照,非當事人。軍聞社
海軍陸戰隊兩兵去年負責盤檢及哨兵勤務時,竟擅自離開管制哨,各自跑到哨長室及會客室呼呼大睡,直到清晨6時要交接時才被發現。案經法院審理,判2人拘役20天,緩刑2年,並要支付公庫2萬元。
2023年12月某日凌晨3時許,海軍陸戰隊曾姓上兵及李姓一兵負責營區盤檢及哨兵勤務,卻在執行職務期間,擅離職守,分別前往哨長室及會客室睡覺,直到清晨6點安全士官督導交接時才發現此事,立即通報憲兵隊。
法院審理後,認為2人當時均為現役軍人,應重視法紀守則,尤其在擔任衛哨勤務期間,竟擅自離開職守,此舉不僅影響軍隊紀律,更可能對營區安全造成威脅,實屬不應。
但也考量到2人坦承犯行,也無前科,態度良好,只是一時失慮而犯錯,經過這次偵審教訓,應能警惕且無再犯之虞。
法官依《陸海空軍刑法》判處2人犯下「擅離勤務所在地罪」,各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2人並要向公庫支付2萬元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