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與會人員合影。最高檢察署提供
國防部為了感謝檢察官付出許多心力偵審軍事案件,國防部長顧立雄特別核定頒贈國防部獎狀給最高檢察署推薦的5名辦理軍法案件績優(主任)檢察官,並在今日「113 年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中,由國防部上將副部長徐衍璞親自頒發獎狀勉勵。
2013年軍事審判法修正後,軍事審判工作已移由司法機關辦理,而目前為期4個月的軍事訓練,卻不時傳出暴行犯上等重大違法情形,2024年1月1日兵役延長,類似案件將有增無減,為了解決問題,國防部副部上將副部長徐衍璞、法律事務司中將司長沈世偉,在去年底與全國一、二、三審檢察機關首長齊聚,共同對軍法案件偵辦,充分交換意見,會中達成共識,軍隊是國之干城,軍紀則是軍隊的命脈,沒有軍紀的部隊將會是烏合之眾,對於嚴重違反軍紀者,檢察機關將速查嚴辦。
為了感謝檢察官付出許多心力偵審軍事案件,最高檢察署推薦台高檢署檢察官王盛輝、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葉益發、檢察官許祥珍、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周韋志、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研萩等5位辦理軍法案件績優(主任)檢察官,國防部長顧立雄特別核定頒贈國防部獎狀。並於今日「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中親自頒獎表揚,法務部長鄭銘謙、檢察總長邢泰釗均親自蒞臨會議。
法務部長鄭銘謙。最高檢察署提供
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最高檢察署推薦 5 位辦理重大軍法案件的優秀(主任)檢察官,是具體展現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共同維護軍事紀律及國家安全決心的最好範例」。
國防部副部長徐衍璞。最高檢察署提供
國防部副部長徐衍璞指出:「軍事機關與檢察機關雙方彼此密切協調,讓軍事案件能夠順遂的處理,尤其這 5位(主任)檢察官付出許多心力偵審軍事案件,國防部顧部長特別核定頒贈國防部獎狀,表達由衷感謝」、「檢察機關受理跟部隊領導統御相關的重大軍紀案件(例如暴行犯上、軍中鬥毆、侮辱上級長官、性侵害等),於案件移送後,各級部隊長官應讓檢察同仁詳細瞭解完整案情,使檢察機關妥速處理,達到嚇阻效果」。
這5名(主任)檢察官於「違反效忠國家職責類」、「貪瀆類」、軍法案件法令、偵辦、宣導類」及「違反部屬職責類」等表現優異
國防部副部長徐衍璞頒贈國防部獎狀給台高檢署檢察官王盛輝。最高檢察署提供
一、台高檢署檢察官王盛輝(違反效忠國家職責類):
偵辦違反效忠國家職責類等軍法案件,針對個案研析案情、展現專業性,妥適偵查,維護軍紀。
國防部副部長徐衍璞頒贈國防部獎狀給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葉益發。最高檢察署提供
二、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葉益發(貪瀆類):
於桃園地檢署任職期間偵辦貪瀆類等軍法案件,抽絲剝繭、研析案情,對於維護軍紀及軍事安全作出貢獻。
國防部副部長徐衍璞頒贈國防部獎狀給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許祥珍。最高檢察署提供
三、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許祥珍(軍法案件法令、偵辦、宣導類):
於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期間辦理:
1、2024 年 1 月、3 月、5 月間擔任 3 次「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協調會議」之業務聯繫檢察官,負責會議提案及研議相關法律問題。
2、就「退除役官兵涉犯國家安全法等案件判決有罪確定後之退除給與如何有效追繳」之問題,協調相關機關並達成執行共識。
3、為貫徹落實 113 年第 1 次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決議,負責協調編纂「軍法法令彙編」、「軍法案件偵查要領彙編」、「軍法案例宣導彙編」之總編輯工作。傳承軍法案件偵辦經驗,提升檢察官及軍事法制官辦案智能,強化軍士官兵守法意識,共同維
護軍紀。
國防部副部長徐衍璞頒贈國防部獎狀給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周韋志。最高檢察署提供
四、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周韋志(貪瀆類):
偵辦貪瀆類等軍法案件,針對案情抽絲剝繭、研析案情,迅速偵結維護軍紀。
國防部副部長徐衍璞頒贈國防部獎狀給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研萩。最高檢察署提供
五、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妍萩(違反部屬職責類):
偵辦違反部屬職責類等案件,研析案情、抽絲剝繭,維護軍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