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的宏茂公司3巨頭,由右至左分別是簡達益、郭佳瑜、胡芬綾。翻攝臉書正能宏茂光電詐騙吸金受害者自救會
以生產電動車充電樁設備聞明的宏茂光電公司,為了挹注公司營運資金,涉嫌與6家公司以假交易真借款的方式,對外謊稱為公司營收,再向銀行、金主借錢,詐得上億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公司實際負責人簡達益、負責人郭佳瑜、財務長胡芬綾等3人,涉犯《刑法》詐欺罪,3人另外與6家合作的公司的4名實際負責人,共同涉犯《商業會計法》,依法提起公訴。
被馾的金主及投資者,還在臉書成立「正能宏茂光電詐騙吸金受害者自救會」簡介還特別提到「位於汐止新台五路的宏茂光電已人去樓空,留下巨額債務及欠稅罰款!董事長郭家瑜,總經理簡達義,董事陳○○,董事胡芬綾,監察人簡○○不要躲避,出來面對成千上百的受害股東,債主,及投資人」。
檢調查出,簡達益原本經營正能光電公司,但因正能公司營運發生問題,簡達益另外成立宏茂光電公司,並將正能主要的營運項目全都移轉到宏茂,但因簡男債信也出了問題,所以將名下股份移轉給2名好友郭佳瑜及胡芬綾,自己隱身幕後,由郭佳瑜擔任負責人、胡芬綾擔任財務長。
正能雖然將營運項目全都移轉到宏茂,但公司一直沒有起色,簡達益為了挹注公司營運資金,找上他就讀大學時的授業老師李偉裕幫忙,由李偉裕名下的大正龍鼎科技公司等6家公司,與宏茂公司進行假交易同時借款給宏茂公司,雙方再將借款製作不實的進銷憑證,假意由宏茂進貨給大正龍鼎科技,大正龍鼎科技再再交由其他合作的5家公司。
自2020年至2123年,宏茂就以這個假交易真借款,對外製造宏茂公司有營收的假象,並以此向4家銀行借款近3000萬元,另外又向金主及投資人詐騙逾億元。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簡達益、郭佳瑜、胡芬綾3人,涉犯《刑法》詐欺罪,3人另外與6家合作的公司的4名實際負責人,共同涉犯《商業會計法》,檢察官將簡達益等3及合作公司的其中3家公司負責人依法提起公訴,另1名合作公司的負責人因坦承犯行,檢察官則給予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