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今日下午以證人身分約談時任北市府副秘書長李得全。呂志明攝
檢廉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今日除了傳喚台北市前副巿長、都委會主席林欽榮出庭作證,同時也以證人身分傳喚曾經在公文示警京華城通過恐有法律疑慮的北巿府前副秘書長李得全出庭,整個偵訊近2個小時,當檢察官開完庭後,李得全還到北檢為民服務中心領了證人旅費。
當李得全準備離開北檢時,記者問他「副秘,當初你反對,現在還是這麼認為嗎?」、「副秘,你是否認為當初你的堅持是對的」,無論記者怎麼提問,李得全總是不發一語。
李得全在訊後前往北檢為民服務中心領取證人旅費。呂志明攝
京華城獎勵容積率,當時擔任北市副秘書長的李得全,曾經在公文上提醒,京華城案通過恐有法律疑慮,不僅如此,最近檢廉積極偵辦京華城案時,李得全也在臉書PO文指出「容積是可以獎勵的,但關鍵在於其合法性、正當性、公益性、公平性、合理性與整體性是否具足,希望藉由本案可以通盤檢討改正台灣都市計畫與容積獎勵制度」。
李得全還引用司法院釋字第709號解釋作成,社會對都市更新公共利益有更多認識,「蘇永欽(2013)大法官指出都市更新中共同利益與公共利益不同,違反公共利益的都更方案,即使有百分之百的共同利益,主管機關仍不應許可(財產權人仍得循市場模式進行都更,但此時即無容積率等獎勵),以此確保公共利益的優先考量。」
他還提到「林錫堯(2013)大法官則認為都市更新條例1條揭示之立法目的,尚非屬公益種類之規定,該條例有必要都市更新所追求之重要公益種類列舉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