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因為5年內2度酒駕被罰12萬元,執行人員查封名下農地並道德勸說,陳男日前繳清所有罰鍰。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提供
家住台南市的陳姓男子,因為在5年度第2次酒駕被台南市府交通局重罰12萬元,由於逾期未繳納送往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執行,執行人員發現陳男名下有農地,辦理查封登記並且向陳男道德勸說後,陳男終於繳清所有罰鍰。
2022年2月間,陳姓男子駕駛自用小客貨車行經台南市安南區青砂街時,被警員攔查檢測,發現酒精濃度超過標準,由於這是陳男在5年內第2次酒駕被查獲,因此這次酒駕,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加重處罰12萬元,由於陳男逾期未繳納,被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表示,去年12月間在分案受理後,執行人員查得陳男於台南市安南區有一筆農地,乃通知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執行人員通知陳男到場,陳男承諾分6期繳納,然而陳男未依約繳納,執行人員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僅扣得存款5220元,今年8月初,執行人初再與陳男聯繫進行勸繳,日前,陳男自行到場繳清罰鍰。
台南分署呼籲,「酒駕零容忍」,在飲酒之後,應多利用大眾運輸、指定駕駛或計程車代步切勿自行開車,共同維護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