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無保請回,離開台北地檢署。廖瑞祥攝
檢廉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懷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擔任台北市長任內,涉嫌收賄違法將容積率調高到840%,圖利業者逾百億,台北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柯文哲,法院最後諭知無保請回,對於這個結果北檢不服,在補強相關事證後,於今日傍晚已正式提起抗告。晚間,台北地院火速將卷證送到高院,高院也立即分案,據了解,合議庭目前尚在審酌卷證中,預計明日才會有結果。
台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不服台北地院113年度聲羈字第435號柯姓被告之駁回聲請羈押裁定,已擬具相關事由,依法於今(3)日下午5時,向該院提出抗告書,請求轉呈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
台北地院在收到北檢的抗告狀後,已連同彭振聲的抗告狀火速在晚間送到高院。據了解,高院在收案後也隨即分案,合議庭成員包括審判長許泰誠審判長、受命法官鍾雅蘭法官、陪席法官魏俊明法官,最快今晚將可出爐。
另一方面,檢察官為了釐清案情,今日下午親自前往台北看守所就訊在押的彭振聲、沈慶京。同時以證人身分傳喚前台北市都巿計畫委員會前委員曾光宗到案,訊後請回。曾光宗是中原大學建築系特聘教授,曾3度提出反對意見,今日他在臉書PO文提到,政治人物位於一定高度,必須明辨是非,面對京華城案涉及如此龐大利益,不應以「不知道」帶過。
17:28 出版
20:28 更新(高院完成分案)
檢廉查出,沈慶京投資的京華城因營運不佳,2019年走入歷史,拆除後的原基地再由威京集團拿到開發權,預定改建成4棟19樓高的商辦大樓(京華廣場),沈慶京疑指示子公司編列1.8億元預算,用來爭取北市府給予最高容積率840%。
檢廉懷疑,沈慶京一方面行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4740萬元,施壓北市府官員就範,另透過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奉交下」,直接交辦官員處理,此案並非都市更新,不符都市計畫的獎勵容積條款,但京華城申請將容積率從560%直接拉抬到840%,因此認為柯文哲涉嫌圖利。
但法官認為,全案爭點在於,2021年9月9日的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的台北市政府以「2021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的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及2022年10月18日台北市都發局所核發的建照,在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柯文哲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
法官認為,20%的容積獎勵,在客觀上的確有違法的情形,根據卷內的監察院糾正案文,認定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也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
不過,法官指出,本案關鍵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的方式圖利京華城,或柯文哲是否「明知20%的容積獎勵屬於違法」。但柯文哲並非都委會的與會人員,應該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而他自身也沒有相關專業,他主張自己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是「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不是沒有道理。因此,不能認定柯文哲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的共同要件)的情形,諭知無保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