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翻攝pexels。
前立委梁牧養在2020年間在屏東發行《火大爆報》周刊,並指示記者撰文羞辱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從情色媒介到媒體大亨」,練台生提告,遭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但一審認定報導事關公益,而「情色媒介」不一定讓人聯想到「媒合性交易」,因而判無罪。檢方上訴,二審仍認定報導是針對練經營的媒體事業播放內容,維持一審無罪見解,梁牧養獲判無罪定讞。
檢方查出,梁牧養2020年2月25日在屏東縣發行《火大爆報》周刊,隨後他和真實姓名不詳、暱稱「小柯南」的記者基於公然侮辱練台生的動機,由「小柯南」撰寫「從情色媒介到媒體大亨 練台生發跡秘錄」的標題及文章,全文刊登在同年4月7日發行的《火大爆報》第7號刊物,並由梁牧養託人在台北市、屏東縣散布。練台生提告後,檢方因而將梁牧養起訴公然侮辱罪。
梁牧養向法院主張,所謂「情色媒介」,是合理講述練台生曾任「彩虹台」等成人鎖碼頻道負責人及代理商的事實,絕不是指涉仲介性交易。
一審認為,「情色媒介」的意涵,有可能包括「傳播情色內容的媒體」,或是「介紹與性有關之事物」,或是「媒合他人從事性交易」等多種意思,而內文通篇都在敘述練台生從事有線電視業的發展狀況,沒有記載有關任何媒合性交易的語句。況且「情色媒介」等文字,並非粗鄙低俗、純粹用以污衊人格之詞彙,顯然不是以污衊練台生的人格為唯一目的,此事也屬可受公評之事的適當評論,判無罪。
年代集團董座練台生(右)。資料照。侯柏青攝
檢方不滿提上訴,強調文章裡原本先論述練台生身為「媒體大亨」的經過,報導末段也講到,「外界估計,練台生擁有百億身家,許多人不免好奇是怎麼賺來的?除了炒地皮之外,其實有一段不足為外人道也的秘辛,而且不怎麼光彩,欲知詳情,下回分解(待續)」。檢方認為,梁牧養知悉練台生退伍時曾在飯店服務,因此報導指的「色情媒介」顯與飯店服務有關,和經營媒體、代理頻道無關,就是指述練不法媒介男女關係。
檢方也主張,報導裡另稱練台生「有錢真好,無法無天」、「他也把黑手伸向司法界,翻雲覆雨」等內容,梁牧養接連汙衊練台生干涉司法,就是為了加深練台生從以前到現在都違法的描述。
二審合議庭認為,文章圍繞練台生經營媒體影視相關行業,並未點出涉及媒介性交易的部分,梁牧養主張「透過電視媒體傳播情色內容影音等」,他開庭時曾舉證年代旗下頻道代理商的頻道擁有「彩虹台」(專門播放成人節目),文章標題不一定全然違反事實。而且,引發爭議的「媒介」兩字也不一定是「介紹」的意思。
至於檢方上訴指稱「把黑手伸向司法界」等內容,並不在起訴審理範圍,合議庭也指出,這部分已由檢方不起訴處分確定,再拿這些話當成上述理由,不可採信。
合議庭認為,檢方上訴的理由,原審都已經詳細認定及說明,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梁牧養之前曾指摘練台生「官商勾結」、「情色媒介」等,遭練台生提告求償300萬元,這部分法院已判他賠償10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