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黨主席周克琦一度遭收押。資料照。呂志明攝
前十大槍擊要犯、綽號「台灣皇帝」的藍信祺,去年搭檔「共和黨」主席周克琦競選2024正副總統,但台北地檢署查出,周克琦涉嫌以每份200元價格購買連署書,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周,藍信祺則獲不起訴。台北地院今天認定,周克琦涉嫌砸4600元購買21份連署書及對2人期約行賄,審酌他全無悔意,今天判他3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檢方查出,藍信祺搭檔周克琦共同參選第16屆總統副總統,經中選會公告為被連署人。但周克琦卻為了拉抬聲勢,竟以現金200元為餌,囑託潘女、傅女邀集連署人在去年10月21、22日下午到新光三越台北站前店廣場連署,等連署完畢後,在自行或委託他人交付200元給潘女、傅女等21名連署人。而他也另外開出200元價碼,試圖賄賂2個民眾幫忙連署。
北院審理認定,周克琦在去年10月21、22日下午2點到5點,在新光三越站前店廣場辦連署活動,而潘女、傅女等21人來連署完畢後,各自領走200元現金。
北院認定賄選的關鍵是,周克琦曾明確向333政黨聯盟成員聲稱:「沒有連署就沒有錢拿」,潘女依照他的指示邀集連署人的時候,向連署人透露,「連署可拿200元『意思意思』」,「沒有連署則沒有『好康』」。傅女邀請連署人的時候,透過Line傳送宣傳圖片,還告知對方:「帶身分證影本」、「有200」。而其他連署人輾轉邀約別人時,也曾說連署有「好康」可領。北院認定,足以證明「200元」是幫忙藍信祺、周克琦連署的賄款。
周克琦否認犯案,辯稱200元是邀集民眾參與遊行的工資、車馬費。
曾經是台灣10大槍擊要犯,自稱是宇宙原體黑龍上帝、世界台灣皇帝的藍信祺。資料照。呂志明攝
穿著龍袍的藍信祺,與搭檔周克琦連署選總統。翻攝藍信祺臉書
但北院認為,在邀請連署人的過程中,潘女、傅女都沒有說過連署人到場以後要配合主辦單位做什麼造勢、宣傳或勞務;而且連署人實際到場時間不一定,前後差距最多1個小時,可見周克琦並沒有設定集合及登記到場時間。他在現場雖然有借競選背心、旗幟給連署人穿,還號召他們跟著藍信祺遊行、喊口號,但所謂的遊行,只有花10幾分鐘到半小時在新光三越大樓附近來回行走,距離只有100公尺,顯然只是虛應故事而已。
此外,有些連署人也沒有配合穿背心、舉旗,只是待在現場無所事事,甚至中途離席到附近喝咖啡,可見周克琦並沒有監督、指揮他們工作,和僱工、找臨時演員的常情不合,因此拒絕採信他的說法。
北院痛斥,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石,嚴重影響政治風氣,賄選為敗壞選風的主要根源。周克琦要參選副總統,本應尊重選賢與能精神,卻不用合法方式競選,而是違法行賄、期約行賄,並以「工資」為名目粉飾,妨害選舉的公正、公平與廉潔,應予嚴懲。
北院考量,周克琦迄今矢口否認犯罪,完全沒有悔意,不能做為量刑有利因子,重判3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及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