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光頭槍手高偉哲移送北檢複訊時,記者問他為什麼要開槍,他冷漠的表情,不發一語。資料照。呂志明攝
竹聯幫靜安會成員洪嘉佑、甘能捷,涉嫌提供改造手槍、子彈20發給屬靜安會成員高偉哲,由高出面前往新北市新店區一處建案的招待所連轟18槍,然後再主動前往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投案,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3人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今年6月26日上午10點7分,1名穿著黑色外套及黑褲的光頭男子,前往新店中興路,拿起手槍向一處建案的招待所鐵捲門左右不停射擊,每開一槍就發出砰!砰!砰的巨響,期間,彈匣子彈用盡,高男對空卸下彈匣,並從隨著包包裡拿出新的,裝好後繼續射擊,動作相當流暢。
光頭槍手轟了18槍後從容離開,7分鐘後帶著手槍、彈匣及未擊發的子彈,前往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投案,警方查出他是26歲的高偉哲,為竹聯幫靜安會成員,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當他被帶進北檢時,記者問他「你為什麼要開槍?」、「背後有人指使嗎?」,他始終冷酷的表情,不發一語,隨後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警在收押高偉哲後繼續溯源追查,發現提供槍彈給高偉哲是同屬靜安會的成員洪嘉佑、甘能捷,今年6月23日,洪男先指示甘男將藏放在車上的槍彈交給高男,洪男聽命後將車子開往台北市南港區的便利停車場,再脣車子遙控器交給高男。
6月25日,高男用遙控器開啟車門後,將裝子槍彈的包裹取出,自新北市三重區搭乘洪男駕駛的車輛前往南港區的忠孝東路,高男下車後再搭乘計程車前往碧潭路的某飯店,隔天(6/26)再前往現場開槍射擊,整個過程全都經過精心佈局。
對於為何要開槍,高偉哲到案後供稱,1、2年前,曾經在新店的街上與1名男子起衝突,事後從1名在酒店工作的女子口中得知,與他發生衝突的人當出沒在那個招待所附近,他才會去開槍,檢察官追問為何那名在酒店工作的女子會知道那名陌生人是誰,還知道他出沒的地點,高男則回答不出來。至於洪嘉佑、甘能捷2人則否認有提供槍彈給高男。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高偉哲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手槍、具殺傷力子彈、持槍於公共場所開槍射擊罪、《刑法》恐嚇公眾罪;洪嘉佑、甘能捷2人則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而轉讓非制式手槍、子彈,《刑法》恐嚇公眾罪,將3人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