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刑法學會與最高檢察署將舉辦「科技偵查處分救濟權」學術與實務交流研討會。經濟刑法學會提供
為了全面打擊詐欺集團,總統賴清德於7月31頒行新法,行政院也對「打詐四法」完成立法程序之後,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已擬定大幅增加關於打詐的相關預算,展現出政府對於新法及新作為的具體支持與決心。然而這次修法針對科技偵查通過了《刑事訴訟法》中「特殊強制處分」修法關於救濟權設計引發許多爭議,為此,經濟刑法學會與最高檢察署將舉辦「科技偵查處分救濟權」學術與實務交流研討會,邀請學界專家及實務人士進行討論,期能提出解決之道。
行政院長卓榮泰曾表示,全面推動「打詐」、「掃黑」、「肅貪」、「清毒」、與「斷金」是行政院強化社會治安與經濟發展兩大主軸之一,也是人民的期盼。「打詐四法」完成立法程序之後,讓國家打擊詐騙的法制及執法工具與時俱進,更加完備。
這次修法中,針對科技偵查通過了《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修法,以因應日益升級的新型態科技犯罪,賦予執法機關科技偵查手段的法律授權。然而,修法中關於救濟權設計引發許多爭議,包括賦予辯護人「獨立抗告權」及對於司法警察違法偵查缺乏救濟途徑等問題,引起外界的疑慮。
代表基層檢察官之聲的「劍青檢改」,曾針對「辯護人獨立抗告權」認為立法錯誤,嚴重衝擊實務,更形同保護詐團首腦,餵養詐團產業鏈,因此特別請總統賴清德令主責司法院說明條款來源。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林鈺雄對於這次立法,也抨擊「我無法想像在這個年代通過的科技偵查立法條文,竟然對警察違法仍然沒有救濟途徑。早在半世紀前,我國大法官已經確立了有權利有救濟原則,不是嗎?」
由於這次修法出現違憲疑慮,為此,由經濟刑法學會主辦、最高檢察署、新時代法律學社、台灣法學會刑事法委員會協辦的「科技偵查處分救濟權」學術與實務交流研討會,將於今年9月9日在最高檢察署金華講堂(台北市大安區杭州南路二段61巷11號)舉行,會中將邀請學界專家及實務人士進行討論,期能提出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