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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疑中華電信圖利愛爾達轉播奧運 楊植斗告發董座違反證交法

    2024-08-20 10:10 / 作者 呂志明
    台北市議員楊植斗。呂志明攝
    今年奧運已順利落幕,愛爾達公司則砸了重金取得這次的轉播權,不過台北市議員楊植斗認為,愛爾達這次轉播,由中華電信金援4.3億,再加上體育署的8000萬補助,愛爾達公司根本沒有出錢,而這麼龐大的利益卻建立在剝奪民眾的收視權與其他媒體公平競爭而來,因此今(8/20)日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中華電信董事長郭水義涉犯《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

    昨(8/20)日當愛爾達得知楊植斗要到北檢提告,隨即在臉書愛爾達體育家族PO文,「奧運轉播,不會只有表面上的「權利金」議題,更多被看不見的是,相關支出的費用。從國際訊號訂閱費用、國際訊號傳輸費用、節目製作的相關費用、相關人力的培訓費用、硬體設備的維運費用、平台串流的維運費用、到行銷宣傳的費用。」文末還說「敬告楊植斗先生,在關心頭部安全的同時,記得話不能亂講。」

    當得知楊植斗要到北檢告發,愛爾達隨即在臉書PO文回應。翻攝愛爾達體育家族


    楊植斗表示,為什麼提告的對象是中華電信,愛爾達卻要發聲明反駁他,反駁的內容還非常好笑,「我指控中華電信董事長及其團隊,不應違背公司利益,有4.3億的金額援助愛爾達,為何不花5億元把轉播權買下來,可以做更多更好的運用,為何砸大錢當冤大頭讓愛爾達養肥自己?」

    楊植斗說,愛爾達拿了中華電信4.3億元的費用,加上體育署8000萬的補助,以及公視、華視各收取900萬的轉播費,愛爾達以5億取得標案,看起來支出很多,實際上一毛不拔,甚至在還沒有轉播前就拿到1800萬元的收入,「空手套白狼」,所以今天特別前來提出告發。

    楊植斗強調,過去中華電信持股愛爾達,是股東身分,如果目前還有股東身分,投資關係企業還說得過去,但目前中華電信手上已沒有愛爾達任何股份,雙方之間充其量是事業合作夥伴,若是這個關係,「值得用4.3億天價的數字,中華電信你是非常有錢嗎?這就像昨天李孟諺搞小三,然後花錢在小三身上去吃喝玩樂一樣,在道德及法律上都值得讓人非議,愛爾達是你中華電信的小三嗎?你們不是子公司的關係,也沒有股份持有關係,為什麼會去當冤大頭,所以今天狀告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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