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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檢起訴陳宗彥打臉監察院、高檢署? 高檢署澄清:與事實不符

    2024-08-15 17:21 / 作者 呂志明
    台灣高等檢察署。廖瑞祥攝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接受業者性招待,協助酒店業者關切申請案,台南地檢署調查後依貪污罪起訴。而當初爆料的前立委陳琬惠在臉書PO文,認為去年6月高檢署認定,當初偵辦陳宗彥時查無違失也無包庇或放水、監察院竟然可以彈劾不成立,被台南地檢署起訴「重重打臉」,對此,台高檢署今日下午發布新聞表示,台南地檢署偵結此案,是依台高檢署指示分案查明,自無「打臉」之說。

    陳宗彥。資料照。廖瑞祥攝


    台南地檢指出,陳宗彥在2012、2013年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受到連姓及王姓酒店業者請託,協助詢問、協調臺南市某警職人員平調案及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他並在2012年12月間及2013年11月間,接受連姓及王姓酒店業者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性招待。檢方認定他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連姓及王姓業者涉犯不違背職務交付不正利益罪嫌,今天偵結起訴。

    陳琬惠在臉書貼出疑似陳宗彥與業者喬事的對話截圖,顯示處理非常有效率。翻攝陳琬惠臉書


    當初爆料的前立委陳琬惠,在南檢偵結起訴後,在臉書PO文表示,「南檢的起訴,重重打臉監察院與高檢署!」她說,「身為公務員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並幫喬事,監察院竟然可以彈劾不成立,難道新潮流真的這麼夠力?只打蒼蠅不打老虎、遇到自己人就輕縱的監察院,真的可以關門了!」

    前立委陳琬惠。資料照。陳品佑攝


    「2014年辦陳宗彥辦沒幾個月移交後就以「查無不法」簽結,去年6月高檢署甚至認定,當初偵辦陳宗彥時查無違失也無包庇或放水,如今南檢正式起訴,如此自相矛盾的調查,法務部要不要出來向社會大眾公開說明,到底是誰在壓陳宗彥案?否則,人民如何信賴司法真的是公正的?」

    對此,台高檢署發布新聞回應:「台高檢署於112年6月30日公布之行政調查報告,明白揭示調查結果:「(一)有關相關公務員是否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部分,現已由臺南地檢署偵辦中。(二)有關洩漏、交付相關偵查資料者是否可能涉及之相關刑事責任部分,亦由臺南地檢署分案偵辦中。」等語,並對外發布新聞稿(如附件所示)。」

    「台高檢署行政調查報告從未有報導所指「高檢署去年重新再檢視全案,也認為沒有問題」、「南檢的起訴,重重打臉監察院與高檢署」之情事。臺南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之該案件,係依臺高檢署指示分案查明,自無「打臉」之說,上開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請各界勿以訛傳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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