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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女友車酒駕肇事 藝人王柏傑涉犯公共危險罪獲聲請簡判

    2024-08-05 09:57 / 作者 呂志明
    王柏傑交保離開士林地檢署,在面對媒體時,不斷說抱歉,還說現在最重要的事就是回家好好反省。資料照。讀者提供
    藝人王柏傑於6月18日駕駛女友的轎車,在行經台北市內湖區金莊路附近時,與1輛遊覽車發生擦撞,當警方對駕駛進行酒測時,王柏傑的酒測值高達0.44毫克因此被移送法辦,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王男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警查出,王柏傑於今年6月17日晚間7時許,在新北市新莊區新莊體育場喝了啤酒後,6月18日下午3點多開車上路,在行經台北市內湖區金莊路129號前時發生車禍,警方到場測得飲酒後呼氣的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4毫克,因此被依公共危險移送士林地檢偵辦。

    當時王柏傑被移送士林地檢法辦經檢察官諭知5萬元交保後,王柏傑在步出士林地檢署時表示:「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抱歉,我實在是沒有想到原來前一晚的酒精,可以到隔天的下午,竟然還可以測出來這麼多,所以我當下真的是非常的震驚跟驚訝,但我覺得這些都不是藉口,也不是理由,我覺得既然做錯了事情,就是接受懲罰、道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那不是故意的。」

    有記者問他,有網友要他退出演藝圈,他則表示,「退出演藝圈,...呃,...暫時還沒有想到這一塊,因為我現在還在震驚當中,我自己其實也驚訝,就這樣子,現在要做的就是好好道歉,回家好好反省自己」。

    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王柏傑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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