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嫌樓上太吵!男追打鄰「板手猛敲頭11下」 辯:怎麼打也不會腦震盪

    2024-07-28 15:53 / 作者 陳康宜
    板手示意圖。取自Unsplash
    「樓上天天都在敲!」住在北市內湖區的廖姓男子,不滿許姓鄰居製造噪音,今年初趁著對方出門上班時,持板手追打,一路追到350公尺外的早餐店,連敲打11下,造成許男頭皮5處撕裂傷,最後遭依殺人未遂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可上訴。

    64歲的廖男住在內湖麗山街一處老公寓1樓,與住2樓的66歲許男是30年鄰居,但自前年過年開始,廖男在主臥室聽見樓上發出敲打聲,除請管委會主委協調,也去看精神科吃藥,甚至搬出去住,病情一度稍有改善,但一搬回來,就覺得樓上吵得讓人受不了。

    今年1月16日上午7時30分,許男正要出門上班,廖男打完招呼後,突持板手攻擊,許男嚇得逃離,老婆也出來阻擋,但廖男依然猛追,追到鞋子都掉了,還撿起再追。

    許男跑到約350公尺外早餐店躲避,仍被廖男發現,持板手猛敲對方頭部,早餐店員工及顧客見狀,一擁而上將兩人分開,才阻止廖男繼續攻擊。許男送醫後,確認頭皮有5處撕裂傷、右臉挫傷腫脹等傷勢。

    士林地院審理此案時,廖男稱自己並無殺人故意,若有,應該會拿菜刀,他拿的是圓滑板手,「怎麼打也不會腦震盪」,應屬傷害罪,也表示自己是被噪音吵得受不了,才會這麼做。

    許男則表示,家裡只有夫妻倆和女兒共3人居住,成員簡單,家裡雖有跑步機,但並沒有刻意製造噪音,也請廖男來看過,告知對方,大家住的是老舊公寓,「噪音不一定是2樓導致」。

    法官認為,案發前兩人積怨長久,勘驗監視器畫面,廖男持板手往許男頭部敲打,高達11下,次數非少,且板手質地堅硬,長度非短,許男追打至早餐店,在他人阻止下仍想攻擊,顯見非一時氣憤,又途中記得撿鞋,排除精神鑑定之必要,認定廖男的行為具有殺人的故意,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陳康宜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