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春開庭前受訪表示,他要求檢察官下次開庭時,能夠提訊在押的鄭文燦與他當面對質。呂志明攝
因為爆料鄭文燦接受詐團首腦秦庠鈺招待到澳門喝花酒而挨告的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7/22)日上午前往北檢開庭時表示,證人講得很清楚,當初他看到鄭文燦在澳門聲色場所接受詐團首腦的招待,他要求下次開庭時,檢察官能夠借提涉貪在押的鄭文燦與他及證人對質,以還原事情的真象。
去年選舉大選期間,網路上流傳時任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疑似開房間影片,事後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加碼爆料,指控鄭文燦因為接受吸金136億的詐團首腦秦庠鈺招待,前往澳門「凱旋門」飯店與中國籍小姐喝花酒,才會被被目擊拍攝,且爆料的證人就是同行人士。鄭文燦認為爆料不實在提出告訴,且堅持不撤告。
台北地檢署為了釐清案情,今日上午以被告身分傳喚林國春出庭,林國春在開庭前接受記者採訪表示,他的澳門桃色行事後也有很多證人跳出來說,的的確確在澳門碰到他,我們是針對他在澳門的這些行為,當時他身為行政院副院長,已沒有資格去帶領全國50萬名的公務人員。
林國春說公務員涉足不當場所就是記一大過,何況他貴為行政院副院長,而在行政體系內的事務官,都在議論紛紛,他身分公務員,已沒有資格再去帶領這些公務員,希望他知所進退,不要擔任行政院副院長,而當初開記者會提出質疑,主要的目的就是如此。
他進一步表示,「10多年前的澳門行,他跟秦庠鈺在酒店一起喝酒,你知道秦庠鈺是一個道上兄弟以外還是一個詐騙的首腦,這個首腦難道沒有手下嗎?他的手下都會在門口幫忙帶貴賓進到聲色場所,這幾個手下透過管道跟我說,當時鄭文燦就是在現場,只是不方便出面。」
另外還有1名在澳門經商的台灣人,他也指證說,「當時在玄關、在這個廳,在裡面吃了多少錢,開了多少的酒,鉅細靡遺的寫出裡面的經費,都寫得很清楚,而這個證人當時在現場看到鄭文燦在有女陪侍的場合在一起喝酒,還有跟秦庠鈺在一起,至於有沒有帶女生,證人在現場沒有看到。」
林國春認為,由於事證明確,「我等一下會建議檢察官,下次開庭時借提鄭文燦當面對質,我也要請證人當面對質,因為證人就是在澳門親自看到鄭文燦跟這些商界的,尤其是當初詐騙集團成員在一起喝酒,證人指證歷歷他就在現場,而當初與鄭文燦一起喝酒的道上兄弟的小弟也在現場,他說他不方便出面,但的的確確見到鄭文燦跟他大哥在聲色場所喝酒,這些我等下要求檢察官借提鄭文燦,我希望跟他對質,也希望證人跟鄭文燦對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