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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線二星警政監當博奕集團內鬼被押 又查出律師洩密50萬元交保

    2024-07-18 11:31 / 作者 呂志明
    台中市警局刑大前大隊長林明佐。翻攝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臉書
    台中地檢署偵辦一起博弈集團,發現時任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林明佐,涉嫌收賄包庇案,並將他收押禁見後,專案小組又發現1名洪姓律師,在偵查中替同案相關被告進行辯護後,涉嫌將偵查資訊透露給博弈集團成員。昨(7/17)日前往該名洪姓律師事務所等地執行搜索,同時約談相關律師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洪姓律師涉犯《刑法》洩密罪,諭知50萬元交保,另2名律師請回。

    去年8月間,台中市刑大支援南部警方偵辦知名博弈集團,原本預計搜索30個據點,預計有10億元不法現金,但疑似林明佐通風報信,該集團緊急撤離22個據點,最後僅查到8處據點,查扣到現金7000多萬元。歷經數月偵查,發現時任台中市刑警大隊長的林明佐疑為博奕集團的內鬼,涉嫌通風報信。

    今年5月2日,台中地檢檢察官張時嘉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持台中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林明佐的辦公處所及住居所進行搜索,在林的住處查獲近百萬元現金,更查到他的帳戶有2000多萬不明資金,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且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專案小組持續追查發現該博奕集團的幕後金主,是1名身價逾千億的大老闆陳政谷,他的左右手還是前TVBS資深駐地記者史鎮康,日前發動搜索,同時將陳政谷、史鎮康等共犯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史及共犯等5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賭博、《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專案小組繼續清查發現,今年5月間發動的偵搜行動時,與該集團配合的洪姓律師,為集團被告辯護後,涉嫌將執行職務所得悉的偵查中資訊提供給博弈集團成員,讓集團成員得以掌握檢察官偵辦動態,預擬策略逃避追緝。

    檢察官在蒐證完備後,昨日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台中市洪姓律師的事務所等3處地點執行搜索,帶回洪姓律師調查,並以證人身分通知吳姓律師、楊姓律師及相關人等5人到案釐清案情。

    檢察官偵訊後,認被告洪姓律師涉嫌《刑法》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諭知50萬元具保,其餘律師及證人請回。

    台中地檢署呼籲律師身為在野法曹,社會地位崇高,理應遵循律師倫理規範,共同維護民主法治,切勿配合不法集團,利用職務得知偵查秘密後外洩予他人,甚至參與集團,為犯罪者串證,而辜負社會對律師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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