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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戰兩敗他仍搬錢選議員!馬克杯印他姓名成鐵證 歐金獅二審判3年半

    2024-07-16 12:46 / 作者 侯柏青
    歐金獅。翻攝歐金獅臉書
    前新北市議員歐金獅連續兩屆市議員選舉落選,2年前他3度投身參選新北議員,卻預先搬150萬元透過前里長樁腳夫婦買票,樁腳宴請選民時還在桌上擺放印有歐金獅圖像的馬克杯,恰成賄選鐵證。法院審理時,歐金獅否認賄選,一審依選罷法判他3年半、褫奪公權3年,檢辯都上訴,二審今天同樣判3年6月,但褫奪公權部分延長為4年,另沒收扣案的11個馬克杯。可上訴。

    調查指出,歐金獅2022年間參選新北市議會第4屆第8選區(土城、樹林、三峽、鶯歌)市議員,他認為詹姓前里長和陳姓妻子在樹林區很有影響力,童年9月29日晚上前往詹宅要兩夫婦「幫忙一下」,旋即把放著150萬現金的紙袋交給對方,詹姓夫婦打開清點後,確認這就是選舉賄款,先將60萬元存入戶頭,餘下的90萬元現金則放在家裡,拿來請客等賄選支應。

    陳姓妻子馬上在10月下旬用「夫妻會」聯誼名義,中午在餐廳開3桌招待選民吃飯,而且座位上還擺放印有歐金獅圖案的馬克杯,歐金獅當時也現身在包廂逐桌敬酒請求支持。陳姓妻子則支付餐費16200元。但拜託選民投票給歐金獅後,他們都沒有直接應允,此事卻走光。

    一審認定歐金獅成立賄選,判他3年6月。

    二審則依據檢方查扣的餐廳監視器、詹姓前里長夫婦的交易紀錄及印有他圖像的馬克杯,認定歐金獅確實賄選。而且,歐金獅及詹姓前里長等樁腳夫婦招待選民免費聚餐,還穿著競選背心、逐桌敬酒,顯然已經暗示選民要投給誰,完成期約賄選犯行。

    二審考量有事證可證明歐金獅涉案,但他在審理時仍否認犯罪,辯詞不可採信,因此駁回歐金獅上訴,仍判他3年半,但褫奪公權部分加長為4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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