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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重開羈押庭!鄭文燦涉貪交保500萬 高院裁定撤銷發回

    2024-07-08 17:12 / 作者 侯柏青
    鄭文燦交保後離開桃園地檢署。資料照。廖瑞祥攝
    桃園地檢署指控,前桃園市長、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農地自辦重劃案中收賄500萬元,檢方向桃園地院聲押失敗後提抗告。桃院今天中午11點開專車將卷證送往高院,高院旋即分案由合議庭評議,高院稍早已將交保裁定撤銷,全案發回桃園地院更裁,桃院最快今晚重開羈押庭決定是否收押鄭文燦。

    高院裁定指出,桃院原審裁定沒有說明究竟有何羈押原因,若被告有羈押原因是否均無羈押必要?原審沒有說明認定依據,高院自無從判斷其適法、妥當性。

    此外,檢察官已於聲請羈押理由書及抗告書中寫明,尚有傳喚桃園市府相關局處公務人員以查明本案事實的必要性,而相關共犯或證人與被告之間是否尚有聯絡本案案情之可能?權衡共犯間具有利害關係,彼此恐存有相互勾串供詞、互為維護的高度可能性,再審酌被告於本案的地位、角色及參與程度,是否能排除其影響與其具有一定上下隸屬關係之共犯或證人陳述之可能性?

    高院指出,以現今的通訊軟體發展程度,極容易被用來聯繫勾串或影響相關人未來陳述,而在全案情節尚未調查釐清前,被告及其他共犯、證人間是否仍有勾串之可能?原審的諭知(交保等)能否排除被告逃亡,甚至排除被告與其他共犯或證人互相聯絡本案案情而串證、滅證的可能?

    高院認為,以上疑點都未看到原裁定詳細論述,顯有理由不備之違誤,由於原裁定既有上述不當之處,因此無可維持,應予以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妥適裁定。本案合議庭審判長許永煌、陪席法官黃美文、受命法官雷淑雯,全案不得抗告。


    檢方懷疑,桃園市政府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華亞科技園區)之前,旁邊一塊9.5公頃農地的地主們,已搶先在2017年間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市地重劃成住宅區。根據檢方蒐證,主導重劃案的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為了促進此案而籌措500萬元,他透過重劃會主委、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送交500萬元款項給鄭文燦,廖俊松及在台塑集團任職的2個兒子、前台塑集團發言人兼副總經理侯水文同年9月間,連袂到桃園市長官邸將款項送交給鄭文燦。不過,鄭文燦於隔年8月退還這筆款項。

    涉及土地開發弊案,鄭文燦交保笑著離去。資料照。廖瑞祥攝

    鄭文燦被裁定500萬交保,圖為送交保釋金畫面。廖瑞祥攝

    檢方蒐證後,今年6月初指揮桃園市調處搜索約談楊兆麟、侯水文及廖俊松父子3人,訊後向法院聲押廖家父子3人及侯水文獲准,但楊兆麟獲交保350萬,檢方抗告成功,桃院考量楊兆麟高齡近90歲,仍裁定交保1千萬元,諭知限制住居及禁止聯繫相關人員。

    檢方向上溯源後,懷疑鄭文燦涉案,7月初三度聲請搜索鄭文燦,但都被桃院駁回。

    檢方日前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鄭文燦後,桃院認為,檢方懷疑鄭文燦涉犯不違背職務收賄、洩密部分,經鄭文燦否認犯行,但依檢方聲請書的證述及相關證據可知,此部分犯嫌重大。

    桃院考量,廖俊松父子3人及侯水文均已遭羈押禁見,而楊兆麟裁定具保,加上本案案發迄今長達7年之久,檢方已掌握相關監聽譯文漢蒐證照片,因此沒有羈押必要,桃院考量楊兆麟的具保金額後,准鄭文燦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等,並禁止他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桃檢專案檢察官不滿法院裁定交保,當庭提出抗告,桃院今天中午專車送交卷證及檢方抗告理由後,高院合議庭已用最快速度進行審理。高院稍早將裁定撤銷桃園地院後,法院將重開羈押庭決定是否收押鄭文燦。

    工五工業區細部計畫東側之農業區。廖瑞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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