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行政人員告曾耀鋒詐欺 行車紀錄器露餡原來是訴訟策略

2024-06-14 15:44 / 作者 呂志明
im.B平台負責人曾耀鋒、女友張淑芬移送檢方複訊。資料照。侯柏青攝
「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涉嫌以假債權真吸金方式詐騙投資者90億元,主嫌曾耀鋒、女友張淑芬等集團30人被北檢起訴後,1名被起訴的集團行政人員李姓女子,指控自己也是受害者,被曾耀鋒、張淑芬2人欺騙,還害自也成被告,因此對2人提起詐欺罪告訴。但檢察官從曾耀鋒、張淑芬逃亡期間在車子裡由行車紀錄器錄下2人的對話紀錄,認為李女的提告只是為了脫罪的訴訟策略,因此認為2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曾耀鋒因犯下《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被法院判刑2年6月確定,因桃園地檢署傳拘無著,2016年5月31日發布通緝,曾自知自己總有1天難逃法網,請父親曾明祥自2016年3月24日起擔任台灣金隆興業公司負責人(2018年11月18日更名為台灣金隆科技公司),而曾耀鋒則化名曾國緯,對外宣稱是公司總經理,但為實際負責人。

2016年間曾耀鋒投資2000萬元在金隆公司成立不動產債權媒合平台,2018年間擴大營業,架設「im.B借貸媒合互利平台網站」,其中im.B為I'm Bank的縮寫,運用P2P(peer-to-peer lending)提供媒合服務,並招募業務員對外推廣「不動產債權」及「票貼債權」等資金借貸方案,許多投資者砸錢投資,最後全都向血本無歸。

總計自2016年6月29日起到2023年5月2日止,投資人匯入所謂原始債權人銀行帳戶的錢,高達90億916萬8900元,檢察官認為,im.B平台經營期間長達7年,吸金總額高達90餘億元,危害國家金融秩序甚鉅,去年8月間依法將曾耀鋒等30人及台灣金隆公司起訴。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

其中,1名被起訴的集團行政人員李姓女子,在案發之初就對曾耀鋒及其女友張淑芬提出告訴,指控她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加入im.B團隊,更不知道當時公司推出的投資方案涉及不法,因此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因此提出告訴。

不過檢察官查出,這名李姓女子,在加入im.B集團後,就隸屬於張淑芬名下的行政人員,為團隊核心,對於公司的營運及投資知之甚詳。

不僅如此,檢察官還從當時曾耀峰與張淑芬到宜蘭躲藏時,2人在車上時由行車紀錄器錄下的一段對話紀錄,發現張淑芬非常照顧李女等旗下的4名行政人員,一定會保他們周全,她還說「有跟律師在討論答辯方向,會請他們說自己是被害人」,張女還說「律師有建議他們去提告以保護自己」、「我講過我不可能讓他們有事」。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李女提告的部分,應該訴訟策略,曾耀鋒、張淑芬2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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