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遭司法院停職。資料照,侯柏青攝
南部名律師鄭鴻威當詐騙集團軍師,還疑將犯罪所得約300萬元藏到好友、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不僅如此石育恩還幫鄭鴻威等詐團軍代送派案報酬,檢廉調日前發動搜索,同時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石育恩等人到案石育恩昨凌晨4時許以80萬元交保,司法院今(5/19)則證實,已依《法官法》將其停職。
鄭鴻威當詐騙集團軍師一案越演越烈,檢廉調日前發動搜索,同時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石育恩、鄭鴻威的姊姊鄭彧歆、鄭的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濟宇等3人到案,漏夜偵訊後,昨凌晨以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諭令石育恩80萬元交保,律師楊濟宇40萬元交保,鄭彧歆以被告身分訊問後無保請回。
檢調查出,鄭鴻威2023年間加入「銀河車隊-美國」詐欺集團專責處理詐團車手被逮後的法律事務,他南北串連至少15名律師幫車手辯護,實則藉機取得檢警調查內容替詐團進行風險控制,生意好到月入300萬,前後獲利至少1200萬元。
北檢還從同案被告律師黃耕鴻與楊雅涵的LINE聯繫紀錄,發現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在還未擔任法官時,就幫忙鄭鴻威等人將派案時分給律師的報酬,提著現金北上交給接受派案的合作律師。而石都拿現金而不願意匯款的理由是怕被查出金流。
當石育恩擔任法官後,鄭鴻威曾將300萬元的現金藏在石育恩的辦公室,當台北地檢署在今年2月初開始偵辦鄭鴻威並將他收押禁見後,石育恩怕惹禍上身,疑似偷偷把錢還給鄭的姊姊或是其律師事務所。
當律師黃耕鴻在被羈押後,還請許姓女友聯繫石育恩,告知羈押聲請書上曾提到他替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及黃耕鴻代送派案報酬,要他「小心一點」。
對於整起案情,司法院表示,石育恩之所以被檢方諭令交保,無法排除就是犯罪嫌疑重大,也就符合《法官法》第43條停職要件。至於未來有無可能回復法官職務?則要視偵查結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