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最後一庭穿一身白到台北地院開庭。資料照。侯柏青攝
「宅神」朱學恒涉強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遭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重判1年2月,合議庭還痛批他犯案扯「政治迫害」,企圖用將被害人形塑為「政治打手」,必須嚴懲。朱學恒聲明指出,對於沒得到公平審理機會感到失望,認為自己遭到汙衊,他將透過司法洗刷冤屈。
朱學恒指出,感謝這幾個月來對本案投入關注的社會大眾及媒體朋友。本人尊重司法,亦坦然面對所有結果;唯,對於長時間的努力爭取,最終沒能得到一個公平審理的機會,而感到失望。更對於未能把事實真相還原,公諸於大眾眼前,最後仍以判決本人有罪作為收場,而深感遺憾。
朱學恒4點聲明如下第一點,在訴訟階段,本人多次向法院聲請證據調查,請求就起訴書內所引用之證物,部分節錄不全、或證人證述前後不一、自相矛盾之處,以其他方式進行證據調查。
然,法院對我方的請求,皆置若罔聞,致使這些疑點直到辯論終結前,仍無從查證,我方亦無從針對此些疑點與事實不符的理由,對起訴證物及證人的證述進行攻訐,導致我方於訴訟程序中,始終處於「挨打」的境地。第二點,在審理程序進行中,法院或因為迫於結案的時間壓力,從開庭審理至辯論終結,僅歷時近2個月,甚至在跨年和農曆新年等連續假期,亦審理此案,直接導致我方在進行證據調查程序時,時間完全被壓縮,不僅無從就證人論述進行一一確認比對。
在2/19最後一次開庭時,更在我方無法閱覽4名證人筆錄、剛詰問完一名證人、及甫收到告訴人書狀及證物之情況下,當庭要求我方立即就案件所有證據資料表示意見,並進行言詞辯論,隨後即宣布辯論程序終結,並擇定宣判日期。
此種程序安排,實讓我方幾乎無從行使訴訟防禦權,而導致徒留形式審判之憾。第三點,本人對於法院以本人在偵查、審判中否認犯罪,認定本人有逃亡之虞,復以此理由,對本人作出限制出境出海處分,顯然對本人有嚴重誤解。
本人再次重申,本案進入偵查程序,本就源自本人的告發,而本人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透過啟動偵查,還原事實真相,而不是只聽當事人的一方說法。如果本人真想要逃避責任,又何須讓偵查發動?偵查既已發動,又與本人是否認罪和逃避責任何干?遺憾的是,法院最終仍以本人否認犯罪,而認定本人有逃亡的動機,復引用諸多其他不相關案件的被告心理,轉化套用在本人身上。此種「污衊誅心」之論,著實令人心寒不已。第四點,本案訴訟至今,雖讓本人感到失望,並有遭到「汙衊」之感,但對本人而言,仍是很大的學習和省思。未來,本人仍會坦然面對,並爭取透過司法途徑,讓自己洗刷冤屈,恢復清白。感謝支持者一路相挺和付出。謝謝大家!
朱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