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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睛視媳婦」女醫黃宥嘉揭前夫「精子少」挨告 法院二度判無罪

    2024-03-07 13:49 / 作者 侯柏青
    以「睛視媳婦」在網路聞名的眼科醫師黃宥嘉。翻攝臉書
    「睛視媳婦」、知名眼科醫師黃宥嘉10多年前嫁入東帝士集團創辦人陳由豪家族後,已與陳姓丈夫離婚,但雙方衍生多起民刑事訴訟。她常上電視暢談豪門婚姻,前年她上節目時脫口前夫精子少、不孕又挨告,遭檢方依《個資法》起訴。不過,台北地院一審判她無罪,高院今天二度判她無罪,由於檢方上訴須受限《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她有機會拚無罪定讞。

    檢方查出,她在參加電視台節目錄影時,表示「就先生精子有問題我要怎麼懷孕啊!」、「看到我這個前夫的書桌上有一張保單,它是10萬美金的保單,然後呢他的受益人,我是在結婚之後發現的,然後他的受益人是寫媽媽,陳OOO的名字」、「這個大姑她是住泰國,她常常會回台灣,回台灣就住在自己的娘家」。

    前夫認為黃宥嘉轉述病歷資料,怒告個資法,檢方認定醫事檢查結果屬於法律保障的特種個資,而轉述前婆婆是保單受益人及非法蒐集傳述前大姑住所及活動也觸法,審酌黃宥嘉所說的事務和公益無關,因此將她起訴。

    黃宥嘉開庭時主張,她從頭到尾都不知道前夫的醫療個資,也沒看過對方轉述的保單,不管是上億元或10萬美元的保單都沒有看到,她也強調,她沒有講出大姑名字,也不知道她住哪裡,哪有非法利用個資問題。

    一審判黃宥嘉無罪,檢方上訴二審,主張依據她在偵查中及另外一個電視節目所述,可以證明她確實取得前夫的病歷進而利用,而她在電視節目也公開揭露前夫的投保情形等,也觸犯個資法規定。

    二審合議庭認為,黃宥嘉已詳細說明她是基於個人學識經驗,對前夫身體狀況做「推論」,而且依照檢方舉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黃有從醫院取得前夫的診斷資料,因此無從認定她違反個資法。

    至於她在電視上說明前夫投保情形及洩漏婆婆是受益人,還講述前大姑的公開活動部分,合議庭認為這是因為有其他節目指控黃宥嘉貪圖前夫財產,她才提出解釋及說明,沒有損害前夫或牟取不法利益的意圖。此外,她也沒有說出前大姑的姓名,一般人難以就此推論到對方的個人資料。

    合議庭認定檢方上訴無理由,今天駁回。由於此案一、二審都判無罪,按照規定,檢方得上訴,但須受限於《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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