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竹市政府發言人徐千晴。侯柏青攝
前新竹市政府發言人徐千晴在臉書貼文酸民進黨前立委鄭運鵬的徵才廣告「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遭求償60萬元、在臉書刊登判決要旨等。一審原本判免賠,但二審逆轉判徐千晴賠15萬元。徐今天陪新竹市長高虹安到台北地院出庭時對判決表示「遺憾」,她坦言,因為大學曾被詐騙,最近租房子也差點被騙,她因此對於詐騙集團有比較多情緒…
徐千晴已請辭新竹市發言人,但今天仍陪著高虹安出庭,面對官司敗訴,她臉上難掩落寞,但還是擠出笑容告訴記者,「目前還沒收到判決,不過,律師有跟我說,應該是不能上訴了,我對這樣的判決感到非常遺憾,我第一審就主張,他(鄭運鵬辦公室)的徵才頁面有很多地方是不清楚的,這樣確實很容易讓人落入陷阱。我那時其實都有查證過。」
她也解釋為何自己會這麼痛恨詐騙案,「就讀大學的時候曾在柏克萊訂書,不慎被詐騙3萬元,那時候3萬元很大欸,15年前,他們的詐騙手法還是非常老套,我最近租房子也差點被詐騙,所以,我本身對於詐騙集團有比較多的情緒….」
徐千晴已請辭新竹市長發言人,今天以個人身分陪同高虹安出庭。侯柏青攝
鄭運鵬去年5月3日在臉書PO文指稱,民眾黨用基本工資招聘黨部秘書,驗證柯文哲主席說「用香蕉只能請猴子」的理論,他還張貼民眾黨招聘秘書之人力銀行頁面截圖(民眾黨在人力銀行開出的徵才資訊,全職的彰化縣黨部秘書起薪為2萬6400元)。徐千晴旋即在臉書上反擊,強調「反觀鄭委員的徵才廣告,聯絡人、電話、地址、員工人數都『不透露』,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她還張貼人力銀行查詢的「立法委員鄭運鵬桃園服務中心」頁面結果。
鄭運鵬認為,他當時未應徵員工,大家一望即知「工作機會0」,認定徐千晴發表不實言論,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要求徐千晴在判決確定後7天內,在她的臉書粉專上,用置頂貼文方式連續刊登判決要旨1個月。
一審原判徐千晴免賠,但今天二審判決結果逆轉,高院改判徐千晴須賠償15萬元並不得上訴。一審法官在判決書寫勸世文「離苦得樂」,當時讓鄭運鵬相當火大,他今天在臉書寫道,換他請教一審法官:「你的離苦得樂判決在法律上做了什麼?你的離譜,受害者能得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