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正案的義務辯護律師、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今日前往最高檢察署,請檢察總長邢泰釗能夠替盧正發動非常救濟。呂志明攝
離職警員盧正因為涉及「詹春子命案」,被依擄人勒贖罪判處死刑遭到槍決,盧正在死前不斷喊冤、家屬也未曾放棄替他尋求人世間的清白,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盧正案義務辯護律師團、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提出4大新事證,於今(1/18)日到最高檢察署,請檢察總長邢泰釗為盧正這起冤案發動非常救濟。
時間回到1997年12月18日,台南市發生一起綁架撕票案,開設廣告公司的婦人詹春子,遭人用膠帶捆綁勒斃後棄屍,1個月後警方找到曾有恐嚇取財前科紀錄的退休警員盧正,認定他涉有重嫌移送法辦,盧正最後被法院依擄人勒贖而殺人罪判處死刑確定。
死刑判決確定後,盧正及其家人和辯護律師,立即展開救濟,同時向監察院陳情,但仍挽不回盧正的生命,2000年9月7日,時任法務部長陳定南的批准盧正的死刑執行命令,於台南看守所執行槍決,盧正在臨終前仍在喊冤。
然而詹春子命案在盧正執行槍決後,疑點一直沒有釐清,家屬及義務辯護律師、民間團體也不斷奔走申冤,知名導演蔡崇隆也拍攝了紀錄片《島國殺人紀事2:盧正案》,探討此案相關議題。
今日,盧正家屬與義務辯護律師團、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帶著4大新事證,前往最高檢察署,他們認為檢察總長邢泰釗上任後,為諸慶恩冤案提起非常上訴成功,儘管受冤之人已離世,不減總長對於冤案的重視,同時受冤之人已離世,不應成為司法面對冤案的阻礙,因此請檢察總長能夠同樣重視盧正案,為他發動非常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