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翻攝彰化地檢署臉書
彰化縣李姓男子,在去年底開設選舉賭盤,以總統副總統選舉結果為賭博標的,進行簽賭犯行,彰化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李姓組頭及賭客等7人,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8條之1以選舉結果為賭博標的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防範境外勢力、假訊息、選舉賭盤,是這次選舉查察的3大主軸,其中選舉賭盤又有別於一般的賄選,他不像是一般賄選僅止於一對一或是一對多,而是大面向的影響選情,尤其是在選情緊蹦的最後階段,更容易造成大面向的影響。
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曾將選舉賭盤比喻成腫瘤,剛開始的時候就要把它鏟除,不要讓他坐大,一開始的時候用達文西小手術就可以把它割除掉,一但讓它長大成形、蔓延全身,即便開腸剖肚的大手術,也可能無法挽回生命。
彰化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指出,1名李姓男子,以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結果做為賭博標的,在去年底開設選舉賭盤,接受不特定賭客下注簽賭。
彰化地檢署獲悉後立即指派檢察官蔡奇曉指揮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組成專案小組,除了查到李姓組頭外,同時也循線查獲陳姓被告等6人簽賭犯行,並扣得下注簽賭單1張。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李姓組頭及陳鼱賭客共7人,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罪,依法提起公訴。
彰化地檢署呼籲:「經營以選舉結果為賭博標的者,最高可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新臺幣(下同)50萬元罰金;參與賭博者,最高可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10萬元罰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隨著選舉投票日接近,針對任何企圖影響選舉公正之不法犯行,本署將秉持迅速偵辦、維護選舉公平之最高指導原則。呼籲民眾若發現不法可撥打0800024099轉4號專線,或進入本署網站掃描『查賄反賄一碼通』QRCODE,向本署提出檢舉,以共同守護臺灣的民主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