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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藥頭販毒竟查到自己人 基隆市警二分局巡佐遭聲押禁見

    2023-11-09 21:50 / 作者 呂志明
    法庭判決示意圖,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基隆檢警在偵辦一起藥頭販毒案件時,竟外查到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黃姓巡佐,向該名藥頭購買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再轉售他人,甚至還幫藥頭查他人個資,昨(11/8)日將黃姓巡佐拘提到案,以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刑法》洩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於今(11/9)日晚間9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基隆地檢署晚間發布新聞指出,全案是由檢警共同偵辦另起販賣毒品案件,查得黃姓警員涉嫌向藥頭購買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並疑有將所購得的毒品販售他人,檢察官何治蕙立即指揮基隆市警察局督察科靖紀小組、刑事警察大隊及第二分局共同組成專案小組。

    專案小組再循線追查,又發現這名黃姓警員涉嫌於今年8月、10月間,多次利用不知情的同事,在查詢系統填寫不實用途,登入內政部警政署的內部查詢系統,非法查詢蒐集他人年籍、犯罪前科等個人資料,再將這些資料傳送、洩漏給藥頭。另外在今年8月間,又將分局執行取締酒駕擴大臨檢專案的實施時間及區段,告知這名藥頭,洩漏該職務上知悉的秘密。

    專案小組在蒐證告一段落後,於昨日將黃姓警員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其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偽造準公文書、洩密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罪,且有患供滅證之虞,於今日晚間9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基隆地檢署表示,黃姓警員身為警務人員竟為違法亂紀之舉,嚴重破壞警譽,基隆地檢署將秉持毋枉毋縱、有據必辦的立場,不掩飾、不護短,致力淨化執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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