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左,侯柏青攝)指趙少康(右,廖瑞祥攝)拋妻棄子、家暴,遭法院判賠220萬元。
媒體人周玉蔻昔日在民視政論節目和社群網站稱,中國廣播公司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家暴、不認骨血等,趙少康不滿因此提起民事訴訟,向周玉蔻和民視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0/11)判決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周玉蔻另需賠償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全案可上訴。
回顧全案,「放言」傳媒在2021年8月刊登文章指「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生兒子的?」周玉蔻2022年9月曾在臉書發文批評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等語,同年同月19日又在民視《辣新聞152》指趙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
趙少康不滿周玉蔻該番言論,因此向她和民視提起民事訴訟,並求償1000萬元,同時須刪除、下架污衊他的言論文章和節目影片,不得再發表或散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周玉蔻與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周玉蔻應另外給付20萬元,民視及周玉蔻應移除相關汙衊言論,全案可上訴。
周玉蔻稍早得知判決結果發聲明表示,在電視節目討論趙少康是否涉及「拋妻棄子」之評論,主要是因為他當時宣布參選2024年總統。在總統候選人人品內涵必須接受公眾檢驗的前提下,進行可受公評、符合公益的探討。
日前出庭時,周玉蔻主張她的消息來源是中廣前韓姓女播音員,且她也向國民黨前駐美副代表黃裕鈞多次求證。強調她與趙少康無怨無仇,僅有「正義感」,所作所為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並反控趙少康透過臉書、政論節目公開威脅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