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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關名人才因吸金判刑入獄 又因200萬被海樂總座告背信

    2023-09-28 09:21 / 作者 呂志明
    曾經在台灣公關界占有一席之地的丁南(前一,黑框眼鏡),因為違法吸金入獄服刑。呂志明攝
    曾經接辦浪琴錶活動而與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合作的公關名人丁南,因為對外推銷「明星活動投資方案」違法吸金,才被法院判刑3年10月定讞、入獄服刑,不料最近他又被電影版權代理商海樂影業總座吳智弘提告,拿200萬元支票請丁調現金,他卻把錢挪為已用,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丁男涉犯《刑法》背信罪,依法起訴。

    20年前,曾在台灣公關活動界占有一席之地的丁南,因為沈迷德州撲克,不僅1夜狂輸400萬,甚至最後還輸掉自己辛苦創立的公關公司。當丁南東山再起後陸續成立多家行銷公司,也舉辦過幾場知名韓團、藝人的見面會、演唱會,但最後又因為違法吸金遭到投資人檢舉而被法辦。

    時間回到2018年,當時丁南以紅星全球娛樂名義,對外宣稱要舉辦台灣歷年來最大規模的電音趴「2019好野趴」,找世界各國頂尖DJ參與演出,沒想到事後卻臨時喊卡,當時就有投資者向媒體爆料懷疑丁南利用辦活動詐財,而這還害到一起合作的海樂影業公司。

    事後又有投資者提出告訴,新北地檢署受理後發現,丁南以名下的奧堤國際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希伯來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舉辦外國明星演唱會、見面會等活動,因為需要投入大量資金,找了有行銷經驗的好友莊力霍(由新北地檢署通緝中),共同設計「明星活動投資方案」,莊再找自己的學生加入團隊。

    這個方案標榜「不論活動賺賠,保證高額獲利,保證定期返利及期滿還本」,與投資人約定由投資人投入資金,投資期間1月至5月不等,保證不論明星活動票房營收表現好壞,均給予投資人固定月息2.5%至12%不等之利息,換算為年利率為30%至144%,期滿並保證返還本金,自2015年11月間至2016年7月間,丁南以此違法吸金4000餘萬元,最後被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判刑3年6月確定,丁南也為此入獄服刑。

    然而入獄服刑的丁南涉犯的案件不僅僅如此,之前曾與他合作的海樂影業總經理吳智弘也提出告訴,指控2020年間,他拿1張面額200萬元的支票,請丁南調現金讓公司週轉,沒想到這個救命錢卻被丁南私吞。

    為了釐清事情的原委,台北地檢署提訊目前在台北監獄服刑的丁南到案,丁南坦承有這回事,供稱當時因為自己的公司經營出了問題,才會將200萬元私自挪用供自己公司週轉。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丁南涉犯《刑法》背信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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