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珍羽建議,市府賠償「應以居住事實認定」。資料照片
台北市「基泰大直」害民宅坍塌,25戶民眾無家可回。建管處監測,昨(9/20)深夜又再次下陷,已預計下周一(9/25)進行拆除。今天(9/21)晚間7時市府將舉辦「倒塌戶50萬元物品損害賠償說明會」。但北市議員林珍羽痛批,50萬基本賠償額度沒有跟災民溝通,且還要房東、房客自行協調比例。若拿不出租約就完全無法獲賠,痛批市府設計「冷血麻木」!
林珍羽臉書指出,基泰事件發展至今,大眾視野或許不再關注,但台北市政府各單位缺乏橫向聯繫,「不但不能幫助災民解決問題,反而帶給災民更多困擾!」
林珍羽說,房東與房客在這次事件中都各有損失,房客雖然沒有所有權,但卻是「實際居住災民」,面臨重新找房子、安頓家人種種不便與壓力,又要如何估算?難道受災租客就只好認賠居住十幾年的家中動產損失嗎?請市府重視相對弱勢的受災租戶權益。
林珍羽舉例,依照都發局規定,房客要有租賃契約或房東提出證明,才可以有資格領取補償。根據她了解有一受災戶,因為長輩離世因素,與房東租賃關係存有爭議,雖長年居住但沒有契約,即便全家皆設籍於此,卻沒有資格請領補償,「到底是怎樣冷血麻木的設計?」
最後,林珍羽強烈建議市府應切開房東與房客,訂出各自補償,同時資格認定應以客觀判斷的居住事實來認定,保障租屋弱勢。以免造成受災戶房東及房客的互相敵視對立,才能維護所有權人及租屋弱勢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