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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頭投標、借牌、討回扣!國民黨前苗栗苑裡鎮長涉貪遭起訴

    2023-09-15 09:48 / 作者 侯柏青
    前國民黨苑裡鎮長劉秋東去年競選連任落選,又涉貪起訴。資料照。翻攝劉秋東臉書
    苗栗地檢署查出,去年連任失敗的前苗栗苑裡鎮長劉秋東,在上屆鎮長任內,涉嫌透過白手套向得標苑裡公有零售市場3件標案的廠商開口要求2~3成回扣,結果被打臉。而劉秋東父子也無視利益迴避原則,竟借牌投標、非法承攬苑裡鎮公所7件標案,且拿到上千萬工程款等利益。檢方將劉秋東父子及廠商等6人依貪污等罪嫌起訴。

    此案是在去年1月間由苗栗縣調站追查後,由檢方指派主任檢察官劉偉誠、檢察官蔡明峰組成專案小組,指揮苗栗縣調查站進行偵辦,檢調蒐證後,於今年6月5日展開搜索約談行動,翌日凌晨聲押劉獲准。

    檢方指出,劉秋東任職苑裡鎮長期間(2018年12月25日至2222年12月25日)期間,等苑裡公有零售市場相關的3件標案決標後,竟透過李姓男子向得標廠商要求2至3成不等之賄賂,結果慘遭拒絕。

    劉秋東父子也涉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規定,向3名廠商借牌投標苑裡鎮公所工程,最後非法承攬7案,共獲得約新台幣1047萬元工程款及相關不法利益。

    承辦檢察官蔡明峰認定,劉秋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對於職務上行為要求賄賂罪、圖利罪及《政府採購法》詐術投標罪、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罪。而劉秋東兒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詐術投標罪、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罪;擔任白手套的李姓男子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對於職務上行為要求賄賂罪。至於其餘出借牌照投標的3名廠商則涉犯《政府採購法》。

    檢方將6人依法提起公訴,劉秋東案發後遭羈押,檢方近日將移審苗栗地院,由法院決定是否續押。檢方呼籲,公職人員不應以國家授予之職權或職務上之實質影響力,作為取得私人利益之對價,檢方將持續肅貪,維護各界對公務員廉潔執行職務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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