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莉莉因辱罵員警被判拘役30天。取自邱莉莉臉書
GG了!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去年底因不滿遭網友出征,在網路惡意攻訐,憤而前往台南市警二分局中正派出所要提告,並當場辱罵分局長朱信憲、時任偵查隊長林逸新「你們都沒路用」、「X你娘」等語,台南地院審酌後,認為邱莉莉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對此,邱莉莉今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不會上訴,事後已向當事人致歉。
該起事件發生於去年間,邱莉莉爭取議長寶座,當時不滿網友妨害名譽,影響議長選情,11月還在議員競選期間就到派出所報案,但遲遲不見偵辦進度,12月7日晚上到派出所關切,出現咆哮、摔手機等行為, 並用「你們都沒路用」、「X你娘」等不雅字眼辱罵員警。
該起事件發生後,在議會引發軒然大波,國民黨議員在臨時會期間爆料指她到派出所咆哮,當時藍營議員要求公布監視錄影帶畫面,還在議事廳吵翻天,蔡淑惠要求保存畫面並依妨害公務送辦,時任台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以「管理人是派出所所長,不是我。」實問虛答惹怒議員,險些被趕出議事廳。
判決指出,邱莉莉12月7日晚間10時8分許,因自認在競選期間內受他人於網際網路惡意攻訐,妨害其名譽,赴轄區中正派出所欲提起告訴。邱莉莉進入中正派出所後,與局長方仰寧通話,方仰寧即以電話指示第二分局長朱信憲前往協助,因朱信憲與隊長林逸新正在督導擴大臨檢,隨後2人一同前往派出所。
未料,邱莉莉見朱、林抵達中正派出所後,明知2人為依法執行職務公務員,仍對2人咆哮「你們都沒路用」、「你保護我什麼?你保護罪人啦!」「X你娘」、「你們都內神通外鬼」等語。過程中,邱屢次拍桌及對茶几摔擲手機等。邱莉莉涉妨害公務案件經警方報請檢方指揮,檢方並分他字案偵辦,邱莉莉委請律師具狀坦認犯行。
台南地院法官審酌,邱莉莉對朱、林2人言詞,依現今一般社會通念,均屬侮辱、貶抑用詞,是對2人人格、工作能力之攻擊,超出客觀、理性批評範圍,且過程中還伴隨多次大聲拍桌、摔擲手機舉動,具有侮辱、輕蔑意味,足令2人感到難堪與屈辱,而貶損其人格尊嚴,動搖人民對國家公權力行使之可靠性與可信性,因此依《刑法》第140條之侮辱公務員罪,判處邱莉莉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對此,邱莉莉今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不會上訴,事後正視自己的錯誤,也一一向當事人誠摯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