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桶屍案殘殺16歲少女和證人,主嫌一審2個死刑、共犯二審無期徒刑。翻攝畫面
男子徐德益為首的犯罪集團,連續虐殺16歲蔡姓少女、54歲黃姓男子,將屍體裝進塑膠桶,再灌水泥封住桶蓋,分別埋在徐男豐原老家與苗栗山區。其中,少女的男友王閔正被控2個殺人罪,一審判處無期徒,經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今(27)日依然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最高法院;一審被判2個死刑的主嫌徐德益,二審另案處理。
檢警調查,主嫌徐德益(35歲)從事土地買賣、貸款,2016 年雇用男子王閔正(25歲)工作,王與蔡姓少女(16歲)交往進一步同居,但少女發現男友從事不法工作,提出分手,
當時,徐男卡一起土地糾紛案,遭追討300多萬元,加上徐男的妻子也不喜歡少女,王男、徐男、徐妻共謀殺害少女,栽贓少女捲款300萬元後潛逃。
2017年5月間,徐德益找王閔正等人在住處飲酒,少女不勝酒力進房間休息,王閔正、徐德益、徐妻尾隨,少女開門後,王閔正與徐德益壓制少女,由徐妻與王閔正持鐵鎚重擊少女頭部爆頭,徐德益再以剪刀刺向少女胸口奪命。
徐德益等人將遺體裝進大型塑膠桶內,載往徐德益位於台中市豐原區的老家藏放。
雙桶屍案主嫌徐德益。翻攝畫面
此外,2018年初,徐德益因辦理放款認識林宥廷(26歲)、張集喬(48歲),張集喬得知被害死者黃姓男子的友人何男要辦理土地貸款,介紹徐德益承接,孰料,徐德益收到貸款文件後,卻擅自將土地出售,得利2690萬元。
何男事後驚覺自己受騙,對徐德益等人提出詐欺告訴,並且找來被害死者黃男出庭作證。
2019年5月間地檢開庭,徐德益認為黃男的證詞對自己不利,開庭後竟與徐妻、林宥廷、王閔正、張集喬、童睿明(20歲)、趙子真(21歲)、宋文達(20歲)等人謀議,下次開庭時擄走黃男殺害。
同年6月5日上午,黃男到台中地檢開庭後,徐德益等人將黃男擄到一處養狗場,先注射毒品再持改造手槍朝黃男頭部開槍,殺人後,將黃男遺體裝入橘色塑膠桶,倒入水泥粉以膠帶封住桶蓋,載往苗栗縣銅鑼鄉路邊竹林掩埋。
蔡姓少女、黃男的家人皆報案通報失蹤人口,正當案情陷入膠著,同案一名在監服刑的同夥因受不了良心譴責,供出殺害少女過程,檢警於2020年11月間陸續拘提相關嫌犯,並起獲2個藏屍桶,全案宣告偵破。
台中地院一審審理後,判處徐德益2個死刑,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共犯王閔正2個殺人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10年6月,應執行無期徒刑;林宥廷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張集喬、童睿明、趙子真、宋文達等人則各判處12年8月至19年6月不等徒刑;徐德益的妻子涉殺人罪的部份另案審理。
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有關王閔正的部份,今天宣判。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定,王閔正實際動手參與殺害蔡女,雖未動手殺害黃男,但參與共謀並駕車將黃男擄走,仍認定為共同殺人罪,觸犯2個殺人罪、2次棄屍犯行。
合議庭審酌王閔正未思考保護少女,和徐德益共同壓制少女並以鐵鎚重擊致死,惡性重大,手段殘暴,未賠償被害家屬損害,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發稿時間13:29
更新時間17:33(新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