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中壢分局副分局長朱孝全說明全案經過。中壢警方提供
桃園市一名13歲少女配合中壢分局充當誘餌,誘捕一名網路色狼,沒想到警方監控凸槌,導致色狼載走少女後脅迫口交得逞,完事後放下少女,這時警方才抓人。桃園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色狼8年,也讓全案曝光。律師陳又新痛斥,讓少女當誘餌誘捕嫌犯,明顯違法、不當的偵查行為,「比扯鈴還扯」。
中壢分局副分局長朱孝全今(21)日表示,本案偵辦過程,從受理、筆錄製作及行動當時,均有監護人同意及全程在旁陪同,並無單獨以13歲少女做為誘餌之狀況。
朱孝全指出,執行中發生被害人脫蹤失控情形,分局將深自檢討改進,並配合桃園地檢署調查釐清員警有無涉及違法情形,相關疏失責任也將一併追究嚴懲。
警方解釋,再三告知被害人不得單獨上車,離開警方視線,警方埋伏在見面地點周遭,然而少女卻突然上車,警方始料未及。
警方說明,警方本要跑上前攔車,但腳程來不及,回頭開偵防車追緝時,發現色狼車輛已返回原地。過程中,少女並沒提到車上發生什麼事。
桃園警中壢分局。取自GOOGLE地圖
回顧全案, 13歲少女透過「JD交友軟體」,認識暱稱「吳夢」的張姓男子,張男在2020年11月3日,引誘少女以1小時價碼5000元性交易,並且要少女提供裸照,少女拍了1張裸胸照傳給張男,雙方約好6日到旅館性交易,但少女根本沒出現。
張男另以暱稱「吳明」,4日開始就偷偷用通訊軟體Messenger大肆把少女裸胸照傳到網路和臉書社團上,想要藉此脅迫少女和他性交易。少女看到裸照後嚇壞,火速報警處理。
為了協助警方辦案,少女聯繫張男表示同意與他性交易,雙方約好9日晚上在桃園市區某處麥當勞碰面。
警方佈線打算逮捕張男,張男看到少女出現後馬上要求她上車,警方卻跟丟,張男將少女載往附近的停車格逼她幫忙口交,少女沒看到警察現身,無奈照做,結束後張男將少女載回麥當勞,才被埋伏的警員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