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日前指控,新北市政府缺席八里污水處理廠155次清點會勘會議,而新北市府定聲稱移交原則不符且補助計畫32.8億元,中央尚未核定。翻攝自達和環保服務公司官網
日前有議員指控,新北市政府缺席八里污水處理廠155次清點會勘會議,但新北市府強調,未出席是與原定移交原則不符所致,另提報補助計畫32.8億元,中央一直未核定。內政部營建署今(5/27)駁斥,中央長期大量補助新北市辦理用戶接管工程,且新北市府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已收取11.09億元,不宜以拒絕接管、要求中央額外給錢,「自己家小孩卻要別人出錢養」。
台北市議員秦慧珠日前指控,台北市政府自1997年代為操作八里污水處理廠,2017年函報行政院同意改由新北市府接管,但從2020年迄今舉辦155次清點會勘會議,新北市府全部缺席,中央與地方賭氣,卻是台北市受害,呼籲監察院進行調查。
不過,新北市府水利局長宋德仁回應,自交接議題之初即表達交接原則為先「收集系統」完成後再辦理「八里污水處理廠」移交,因尚未到實質清點八里廠設備移交程序致無法進行,且都有函文表達立場,另向中央申請的補助計畫32.8億元一直未核定,盼中央盡速核定,以利進行系統改善及後續交接。
內政部營建署今日發聲明稿駁斥,強調污水處理廠營運管理是地方自治事項,且八里污水廠因收集北北基3市的污水,自1996年建廠完成後即成立「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營運管理委員會」,相關營運與改善工程經費皆透過此機制由3市分攤。以八里污水廠來說,已進入第四期改善工程並在今年3月完工;八里污水廠本就位在新北市,主要收集新北市污水,市府不應將營管責任推託給中央或其他縣市。
營建署表示,中央長期大量補助新北市辦理用戶接管工程,目前用戶接管普及率已達到72.48%,而新北市府自2021年元旦起,就向已接管用戶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去年即收取11.09億元,該使用費就是用在污水下水道營運管理工作,權責明確沒有推諉的空間。
營建署強調,污水處理廠營運管理就是市府應盡責任,不宜以拒絕接管來要求中央額外給錢,自己家的小孩卻要別人出錢養,況且中央是協調角色,2017年由台北市提出的八里污水廠移交接管請求,中央經與新北市協調後決議該系統由新北市政府接管營運,新北市政府不應把公親當成事主,以任何藉口逃避營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