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3名遊客暴打在地人,遭6萬元交保。翻攝記者爆料網
澎湖昨爆發遊客因行車糾紛暴打當地民眾,警方昨移送4煞到檢方複訊,動手3人交保6萬元,未動手的請回,導致民怨沸騰。澎湖地檢解釋,考量涉案人員已訊問完成,被害人無嚴重傷勢或生命危險,而且已查扣監視器等物證,考量沒有羈押必要才諭令交保,檢方強調,此案將「從速從嚴」偵辦,並在偵結後衡量求刑。
昨天中午,澎湖縣馬公市東衛路口發生行車糾紛,騎車的外地遊客蠻橫的將洪姓汽車駕駛拉出車外痛毆,洪男逃離居然還被追打,引發澎湖公憤。警方昨晚將4嫌移送檢方複訊後獲交保或請回,外界不滿檢方為何諭知交保。
澎湖縣長陳光復強調縣府會做傷者後盾。翻攝陳光復臉書
針對這起外地人圍毆本地人案,澎湖縣長陳光復昨在臉書貼文痛斥「澎湖不歡迎暴力份子」,今天則再貼文指拒絕暴力,同時強調目前以傷者復原優先,縣府會當究責的後盾。他已請秘書長蔡淇賢前往慰問,並由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院長胡曉峰陪同,澎湖縣警局局長林逢泉也向受害人說明,同時請縣府法扶協助後續。
澎湖地檢署則表示,3嫌涉犯《刑法》傷害、毀損罪,雖然犯罪嫌疑重大,也有逃亡(返回台灣本島)的可能性,但承辦檢察官認為,採取交保措施就足以確保他們日後會到庭接受司法追訴,將其中 3 人諭知具保6萬元,另1人因未出手遂諭知請回。
檢方解釋,《刑事訴訟法》羈押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在保障偵查與審判程序能順利進行,依《刑訴法》規定,必須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串滅證的可能性,且有符合比例原則的必要性,才符合羈押法定要件。
澎湖縣長陳光復第一時間在臉書表達拒絕暴力。翻攝陳光復臉書
承辦檢察官考量交保的原因是,涉案人員均已訊問完畢,4名被告等人就案情也都有相當程度的交代,被害人經急診治療後已返家休養,尚無嚴重傷勢或生命危險。此外,檢警已查扣清晰明確的監視錄影畫面及扣案物品,全都可以佐證案發前後狀況,才因此認定沒必要羈押,諭知具保。
對於外地遊客對澎湖地區居民施以暴行之作為,檢方予以嚴正譴責。檢方表示,此時正值澎湖地區觀光旺季開端,檢察官將秉持「從速從嚴、毋枉毋縱」的偵辦態度,在偵查終結時一併衡量《刑法》第 57 條之各項量刑要素與被害人之意見,對被告等人妥適「具體求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