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王婉諭、高嘉瑜今與女消防員開記者會,控訴宜縣消防局處理不當。翻攝王婉諭臉書
宜蘭縣消防局一名女性隊員控訴遭性騷擾,她今天在立委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指控宜縣消防局在調查過程中,請病假卻被駁回,對她造成二度傷害。立委呼籲宜蘭縣消防局應檢討處置流程,勿成為加害者的共犯。
宜蘭縣消防局今天回應,該名女隊員受創後,曾一度提出公傷假,當時不符合公傷假認定,後續消防局曾探視關心,也希望她回到工作崗位,但女隊員仍提出辭呈。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上午陪同一名宜蘭縣消防局女性隊員舉行「錯誤處置職場性騷擾,濫權霸凌基層隊員」記者會。
這名女性隊員表示,去年12月洗澡時遭加害者性騷擾,事後出現幻聽、恐慌情況,就醫後判定是急性創傷壓力反應,醫師建議休養2個月。不過,請假時不但遭到刁難,還被主管言語霸凌、情緒勒索。消防局的分隊長在調查過程中,更忽略她的陳述,還遭質疑「妳現在就是拿情緒當擋箭牌」,讓她身心受創。
該名隊員說,她在病假被駁回下,被迫回去上班,病情不斷惡化,醫生建議住院治療,仍被主管拒絕,提出請假要求以及留職停薪,也被拒絕,最後被迫離職。
出席記者會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張詠惟表示,宜蘭縣消防局惡意擋假、不尊重醫師診斷、甚至懷疑自己的員工,不重視基層身心健康,宜蘭縣消防局應檢討處置流程之外,不要成為二度傷害當事人的共犯。
高嘉瑜說,宜蘭縣消防局本應以身作則,對於機關內發生的性騷擾事件,除應積極調查外,更須重視對受害者的保護及後續照顧,但卻反其道而行,顯見部分政府機關對於職場性騷擾處理流程缺乏正確認識,勞動部應會同消防署及人事總處,共同研議如何避免再有類此情形發生。
消防署人事室科長張惠雁表示,依照地方制度法,如果針對人事管理、差假管理、懲處部分,屬於地方政府權責,所以不會把相關案件報到消防署,應該由宜蘭縣政府介入調查才於法有據,宜蘭縣政府應提醒宜蘭縣消防局,日後在審理這類案件應該更謹慎。
宜蘭縣消防局表示,女隊員受創後,曾一度提出公傷假,但事件發生時女隊員為備勤,並未執行勤務,而是在寢室休息,因此被認定不是工作中受創,未符合公傷假申請要件。
宜蘭縣消防局指出,去年12月初事件發生後,馬上啟動調查程序,召開防治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委員會,涉嫌性騷擾的男消防隊員被記2次小過,並調離原單位,女隊員確認調查報告,至今未對處分提出任何異議。
宜蘭縣消防局指出,後續申請補休、病假、休假3個月間,消防局都有提供心理諮商輔導並前往探視,希望幫助她早日返回工作崗位,並無強迫離職狀況;彭女若對調查、請假事宜有任何疑義,可循行政流程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