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台灣校園霸凌的悲劇,都會讓人想起葉永鋕,第30屆金曲獎年度歌曲《玫瑰少年》就是歌手蔡依林向他致敬的歌曲,他的離世雖然促使2004年修訂《性別平等教育法》,但在下個月(4月)葉永鋕離世將屆滿23周年、《性平法》也已推動19年之際,民團調查校園裡生活的青少年同志及跨性別者,遭受性霸凌仍很普遍及無助。
葉永鋕,23年前因為陰柔特質遭到校園霸凌,最後孤身倒臥廁所血泊逝世的少年,2000年就讀屏東縣高樹國中3年級的他,因為如廁時遭同學脫褲「檢查」他是不是男生,導致他不敢在下課時間上廁所,都是下課前提早幾分鐘經老師同意後離開教室去上廁所,然而,那年4月20日他如廁後一直沒有返回教室,被尋獲時已重傷臥倒廁所血泊中,送醫不治。
葉永鋕事件的悲劇,開啟台灣社會對於性別教育的討論,在葉永鋕離世4年後修訂《兩性平等教育法》為《性別教育平等法》,當年事發的屏東高樹國中,2021年改建廁所,男廁外鑲上「玫瑰」圖樣;女廁外則有「大樹」標誌,象徵著「不論性別,都可以像玫瑰一樣美麗又溫柔,像大樹一樣強壯被依靠。」
然而,性平教育推動多年,時不時仍可見性霸凌悲劇事件不斷在社會新聞重演。2011年一名住新北的楊姓國一少年,因為個性陰柔、個頭瘦小,長期遭到同學霸凌,從住處7樓墜樓身亡;2019年台中一名劉姓國三男學生,長期遭同學嘲諷、辱罵是「愛滋病同性戀」,從學校4樓墜樓重傷,校方還一度要將「霸凌」掩蓋成「意外」。
即使是在大學,性霸凌事件也屢上新聞版面,2019年6月世新大學法律系一名學生打開宿舍房門,有3名男學生闖入,其中一人作勢要揍他,摸他下體,並夾雜不堪入耳的話如「像個娘娘腔一樣的活著」的言語,另兩名同夥則抱胸旁觀,這件事讓他感慨「葉永鋕的廁所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如果你願意感同身受我的受傷,我想請求大家避免這樣的反擊方式。」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為了解青少年同志的真實校園處境,與美國同志教育組織GLSEN合作,2021年完成首份「台灣同志(LGBTQ+)學生校園經驗調查報告」,受訪的1226位學生在校園安全感、接觸偏見言論、遭遇騷擾攻擊以及求助通報的經驗等,處境仍然相當艱辛。
調查結果,62.1%的學生曾經在校內因為自身性傾向、性別或性別氣質表現,遭遇言語侮辱、嘲諷、威脅,17.8%的學生遭遇被推擠等肢體騷擾,4.3%的學生甚至遭遇肢體攻擊,被毆打、被踢甚至遭到武器攻擊。
關係霸凌也是同志經常遇到的遭遇,有45%學生曾被其他同學刻意排擠或無視,38.1%遇過惡意謠言或謊言在校內散布,29.6%曾經在校內遭遇性騷擾,14.6% 曾經遭遇網路霸凌。
同志熱線協會副秘書長彭治鏐指出,遭受到霸凌的學生不到一半(44.8%)會向學校教職員通報,主因包括「不想要對教職員或家人出櫃」及「不認為教職員可以有效處理」,顯示性平教育推動這麼多年,學生遭受霸凌後仍不求助,不太信任教職員,更值得留意的是不通報有將近2成,是因為教職員本人就是「恐同」,不友善言論,很高比例不是從學生口中說出,而是老師。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受害者約7至8成為女學生,校園性霸凌則顛倒,根據歷年性霸凌被害人的性別統計,受害者為男性的占比都在6到8成,且加害者有7成都是男性。彭治鏐指出,陰柔氣質男性遭受霸凌情況比較高,顯示男生陰柔氣質的社會接納態度,還有很大努力空間。
住在高雄的陳姓同學,高一時就遭到班上4、5名男同學慣性霸凌,包括曾用手砍其脖子、亂摸身體等,升上高三時同學變本加厲,掀其上衣、公開吸吮其胸部或在脖子強吻「種草莓」,但校方一直消極反應及處理,還讓他一度站在校門口高舉「我反霸凌」自製標語,校方擔心事情曝光才積極處理。
男同志小軒也曾經在國中遭受班上同學言語霸凌,幸運的是其班導在當時採取主動介入、告知班上同學此事嚴重性,霸凌行為逐漸減少。
不同於男同志在校園面臨「直接」的言語或肢體霸凌,同志岑岑說,女性遭受霸凌經驗為較「間接」的關係霸凌,例如人際排擠、惡意謊言等,而最難以理解的是在小學時期就因自身性別氣質較為中性而被師長「糾正」。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與台灣大學心理系教授李怡青合作的「跨性別人權現況調查」,有高達47.68%受訪者曾在校園遭到不友善的對待,其中國中階段情況最為嚴重(74.09%),在所有不友善行為中,最嚴重的是「同學的言語騷擾、霸凌與人際排擠」(76.11%),「師長在課堂、朝會、公開談話的言論」(49.8%)及「師長的言語騷擾、霸凌與人際排擠」(31.58%)的比例也很高。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國中因青春期狀態身體特徵改變,跨男者會刻意駝背或折自己的胸部,跨女者為不讓骨骼發育會刻意縮著身體,或是大熱天仍然穿著長袖衣服,跨性別者很多因為其他人的不理解,認為他們跟別人不一樣,因此容易遭到霸凌。國中生大多有次團體,可能男生一團、女生一團,對跨性別而言卻是困境,都融不進次團體,內外交迫,沒有支持力量,很容易變成霸凌對象。
簡至潔說,跨性別學生在校園遭到不友善對待,有高達75.30%選擇不處理,會尋求官方管道(如性平會)的竟不到1成(9.31%),這背後恐怕代表跨性別者對師長、校方的處理方式不信任,甚或認為積極處理也未必能改善狀況。另值得注意的是,透過休學、輟學來因應校園霸凌者分別有9.72%與6.88%,跨性別學生因受到霸凌而失學的情況需被教育單位嚴肅對待。
這凸顯《性別平等教育法》雖實施將近20年,仍有師長欠缺多元性別的相關知能,甚至成為霸凌跨性別孩子的加害者。
「老師不經意的性別歧視或性別傾向的言語,會種下排擠看起來『不標準的人』的文化環境。」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這是教育單位要特別花力氣重視及改善,「教育要特別發揮作用,讓人可以把差異變成珍寶,聚在一起共同學習,不是每個人都一樣,而是因為我們都不一樣,才會有更豐富的文明。」
《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用意,是要讓學生在學校場域中可以獲得性別層面的保障(不受歧視、不受霸凌、不受騷擾與侵害),學生是具有「權利」的,同時也表示師長有「義務」要營造友善的校園環境。
彭治鏐表示,不該只是檢討加害的學生,大人必須負更多的責任。性平教育推動那麼久,教育單位要跟上學生腳步,因為學生已可透過網路等管道開始認識、接觸相關訊息,只是可能一知半解,不曉得如何相處,卻因為做教育的大人仍舊在迴避,無法接收正確認知,也使得性平推動停滯,無法進步。
另一個問題是現代人對性霸凌的認知欠缺,導致性霸凌的被害意識不見得像性侵、性騷擾這麼明顯。性霸凌的目的不是滿足個人慾念,而是權力的展演,藉由讓對方不舒服集體取樂,導致容易和其他樣態的霸凌一起被蒙混在「我們只是在玩」的說詞裡,比性侵、性騷擾更難揭露與辨別。就算旁觀者覺得不妥,也幾乎不會有人跳出來打斷大家的「歡樂」。
社團法人運動好事協會今年就拍攝一支微電影,點出在台灣體育圈高度強調團隊、服從及位階關係的環境文化下,助長了權力不平等及性霸凌發生的可能性。
社團法人運動好事協會表示,體育圈許多霸凌被以「打鬧、開玩笑」包裝而忽略,旁觀者的視而不見或便宜行事,一味地請被害人忍讓,導致問題不斷發生。
葉永鋕事件的悲劇遺憾,激起了有關「性別平權」的意識,讓人更重視在多元社會中,每個人都應該擁有被平等對待的權利,只是事隔20多年,我們社會是否真能尊重每個得不一樣?不同於「主流」的學生們,何時才能夠不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