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人竟是狼!士林地檢署獲報,懷疑林姓男書記官涉嫌在士林院檢共用大樓裝設密錄器,偷拍女性司法人員如廁。檢方昨對林男發動搜索並在其住處查扣電腦檔案,漏夜將他依《刑法》妨害秘密、《個資法》等多項罪嫌聲押禁見獲准,據悉林男將偷拍檔案分門別類,連司法官都淪受害人,士檢檢察長繆卓然昨緊急發內部信表示「痛心」,強調會每天進行反針孔檢測,並將用最高規格保密措施守護被害人隱私。
此事發生後已引發院檢譁然,檢察長繆卓然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昨天中午就寫公開信告知全署同仁此事,表示將儘速釐清案情及保護被害人,他希望同仁不要過度恐慌。檢方將主動提供被害人相關之心理諮商資訊及輔導資源,給予必要支持與輔導。
繆卓然表示,司法機關內發生竊錄事件,「犯案者在本署任職,令人至感痛心」,因此第一時間就調整林姓書記官職務,取消他在本署辦公區域出入之權限,並指示相關科室全面加強安全维護措施,每天以反針孔偵測設備,進行全面的清查及檢測,確保同仁安全。他也強調,針對卷證的使用和管理,也採最高規格的保密措施,確實保護被害人身分及隱私,「我們將盡一切的努力,去保障本署同仁與浴公民眾的安全。」
因此案遭收押的林姓書記官,已婚育有兩個小孩,他曾在台北地檢署服務過一段時間,據知情人士指出,他在北檢時工作態度輕忽,成為不少同仁眼中的麻煩人物,他10多年前調任士檢服務至今。他平時上班的地點位於士林地院刑事庭和士林地檢署公訴組等單位共用的舊大樓,原本負責贓物庫,而這起偷拍案曝光後,已造成院檢女性同仁人心惶惶。
檢方查出,林姓書記官疑在女廁裡安裝密錄器偷拍同仁上廁所,而受害人除自家檢察官和職員,不排除還有法院職員或當事人受害。據悉,他偷拍後還將檔案「分門別類」,受害者不在少數,但他是否將檔案外流或只是純供自己收藏,實際狀況仍待清查。
承辦的婦幼組主任檢察官陳貞卉昨天發動搜索後,查扣他的設備器材及相關影像檔,認定他涉犯《刑法》315條之1第2款妨害秘密罪、《刑法》319條之1妨害他人性隱私、《個人資料保護法》41條不當蒐集他人個資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和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11:36發稿
16:25更新(新增檢方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