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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一除役乾貯水保案判決出爐 台電告贏新北市府

    2023-03-16 18:52 / 作者 陳康宜

    台電「核能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水土保持計畫第2次變更設計,之前遭新北市政府不予核定,台電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3/16)判決台電勝訴,新北市府應予核准。




    圖片
    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場(圖)的水土保持計畫第2次變設計,因遲未獲新北市府核定,台電提出行政訟,今獲判勝訴。翻攝台電官網




    核一廠除役計畫中,台電為移出核燃料棒,規劃於新北市石門區設置室外乾貯場,相關水土保持計畫由新北市府於2010年核定,同時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後來,台電申辦第1次變電設計也獲核定,並於2013年6月25日完工,再請新北市府進行完工檢查。



    不過,新北市府指台電未依第1次變更設計進行施工,台電因此申請第2次變更設計,並依新北市府審查意見進行修正。但新北市府仍認定台電未依審查意見完成補正,分別在2018年、2019年連續4次不予核定。



    之後,農委會曾命新北市府另為適法處分,但新北市府2020年仍拒絕核定,經台電訴願,農委會撤銷新北市府拒絕核定處分,再命新北市府在2個月另為適法處分。台電另也提出行政訴訟,請求撤銷不予核定水保計畫第2次變更設計的處分。



    北高行指出,台電自2013年11月7日申請水保計畫第2次變更設計以來,已提出13次補正資料,卻仍遭新北市府以同樣理由不予核定。在這次訴訟過程中,新北市府也未能具體說明還有哪些項目必須檢討。



    合議庭認為,台電此一變更設計申請已符合法規標準,新北市府無不予核定的裁量或判斷空間,判決台電勝訴,令新北巿府須作准予核定的行政處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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