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止澳洲龍蝦進口後,去年9月至11月間,有人未經向海關申報,自馬祖私運活龍蝦出口至中國高達33航次,關務署指出,海巡署查獲私運出口龍蝦共3433箱、淨重5萬8706公斤,移送基隆關裁處共9861萬餘元,創下馬祖地區裁罰金額最高紀錄。
財政部關務署昨天(3/15)發布新聞稿表示,去年9月至11月間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一○岸巡隊查獲私運出口龍蝦共3433箱,淨重高達5萬8706公斤,移送基隆關裁處共9861萬餘元,為馬祖地區史上最高裁罰金額。
關務署指出,自中國禁止澳大利亞龍蝦進口後,部分人士因利之所趨,鋌而走險,於去年9月至11月間,未經向海關申報,自馬祖私運活龍蝦出口至中國高達33航次。為防堵走私不法,海關與海巡緊密合作,經過長達數月鍥而不捨的蒐證、分析及判讀資料,於本月8日完備證據,由基隆關於10日全數裁處完成,彰顯政府執法決心。
關務署強調,船舶載運貨物,有規避檢查、偷漏關稅或逃避管制,未經向海關申報,逕自運輸貨物進、出國境,即構成「海關緝私條例」第3條「私運貨物進、出口」,依該條例第36條第1、3項規定,最高可處貨價3倍之罰鍰,並將私運貨物一併沒入。
關務署表示,將與海巡署持續合作,打擊不法遏止走私歪風,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