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太平區發生保母夫妻涉虐童事件,一名3歲女童頭部及手腳多處瘀傷,經父母報案,警方查出,施暴者為曾姓保母夫妻,曾女為無照保母,在照顧女童期間,與丈夫使用抓耙子聯手施至瘀青,全案依照傷害罪嫌送辦;保母辯稱,因為女童太頑皮,才會用手捏以及用抓耙子管教。
警方調查,被害3歲女童的父母因工作緣故,3月起將女兒送托曾姓保母(38歲)24小時全日照顧,平時趁著空檔到保母家關心女兒生活起居。
昨(13日)女童由保母送至幼兒園時,園方幫女童換尿布,發現頭部及手腳多處瘀傷,且雙腳紅腫致走路不正常,立即通知消防人員前往,將女童送長安醫院檢查,院方檢查發現傷勢不單純,立即通知警方處理。
警方研判保母涉有重嫌,她一開始否認施暴,辯稱女童從樓梯摔下來,警方抽絲剝繭,保母才承認女童頑皮玩耍,先由她「管教」,丈夫看不下去也接手「管教」,結果導致女童身上多處瘀傷。
女童的父母得知後非常氣憤,對保母提出傷害告訴。他們在臉書PO文貼出小孩受傷的照片,除了四肢以外,其他像是頭部、胸部等也都瘀青,父母不捨孩子遭受暴力相向,難過到落淚。
針對太平無照保母虐童一案,社會局表示,女童現由親屬接回照顧,女童父親已提出傷害告訴。曾姓夫妻坦承對孩童施暴,涉及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且曾姓女子沒有向社會局登記,沒有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為違法收托,社會局將依兒少權法開罰。